曾言“常思贪欲之害”却受贿近2400万!吉林银行原董事长张宝祥判了!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2-02 17:23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微日前披露的一则判决书,让对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宝祥的处理基本尘埃落定。针对张宝祥受贿一案,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张宝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对张宝祥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9年间,张宝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银行贷款、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相关金额共计近2400万元。

作为2016年吉林省国资监管干部中唯一一个年薪破百万的企业负责人,在履新吉林银行董事长之初,张宝祥曾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要“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在张宝祥2014年7月至2019年11月担任吉林银行董事长期间,吉林银行的不良率连年攀升,2018年归母净利润同比“腰斩”。在其任内,吉林银行几乎每年必提上市目标,但截至目前,该行IPO尚未有任何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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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言“常思贪欲之害”

2016年年薪破百万

作为一家较大型城市商业银行(至今年半年末,吉林银行总资产约为4544.83亿元)曾经的“掌门人”,张宝祥可以算得上是科班出身。1964年7月出生于吉林柳河的他,于1982年考入当时的省属重点高校吉林财贸学院(即今天的吉林财经大学)经济专业。毕业后,张宝祥进入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工作。

张宝祥的领导之路开启于1993年2月。时年尚未满29岁的他,赴任长春市工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大约5年半之后,1998年8月,张宝祥被任命为长春市工商局宽城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千禧年”伊始,张宝祥第一次由投身银行业。2000年12月,张宝祥任长春市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长。一年半之后,2002年6月,张宝祥更进一步,任长春市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2006年1月,张宝祥任长春市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

7个月之后,张宝祥返回政府部门任职。2006年8月,张宝祥任长春市南关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在此之后,从长春市到吉林省,张宝祥又先后在3个领导岗位上任职:2006年11月,任长春市南关区委副书记、区长;2008年12月,任长春市宽城区委书记;2013年3月,任吉林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4年7月,张宝祥再次转投银行业。时年刚满50岁的他,赴任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2014年8月1日下午,在吉林银行总部大楼会议室里举行的宣布任免会议上,履新的张宝祥做了三点表态,其中一项就是严格要求自己,他说:“益吉林银行之事,不因善小而不为,害吉林银行之事,不因恶小而为之……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

值得一提的是,吉林省国资委2018年6月披露的《2016年度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收入披露表》显示,2016年,张宝祥各项税前收入合计约为101.82万元,在当时吉林省国资监管干部中排名首位,也是唯一一个年薪破百万的企业负责人。

2019年11月18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官网对外发布公告,“张宝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次日,吉林银行网站对外发布《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称经吉林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免去张宝祥吉林银行董事长职务,陈宇龙履新该行新任董事长。

2020年11月24日,张宝祥被公告开除党籍和公职(即“双开”,下同)。经查,张宝祥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以虚假整改欺骗组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任内力推上市而不得

不良率接近监管临界值

在张宝祥5年吉林银行董事长任内,或许最让他心心念念的事情之一,便是推动该行上市。

行长助手发现,早在张宝祥2014年履新之初,吉林银行便在其2014年年报中表示,创造条件上市是该行发展过程中的客观需求,“力争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上市目标。”在2015年年报中,吉林银行也表示,该行已全部处置总额近百亿元的遗留问题,提升了资产质量,为加快上市进程扫除了障碍,并将加快集团化建设步伐并力争未来五年成为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综合上市金融集团。2017年年报中,吉林银行表示将依据监管要求,对照上市标准,严格股东资格和股权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和常态化。即便是在张宝祥“落马”前夕,该行仍在2019年半年报中,将其战略目标表述为“成为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综合性上市金融集团”。

5年时间里,吉林银行几乎年年必提“上市”。但通过查询证监会网站,行长助手发现,截至目前,该行尚未有与IPO相关的任何进展。而在上述任职期间内,吉林银行不良贷款率的连年攀升,同样让外界印象深刻。

从张宝祥任职的2014年开始,到其“落马”的2019年止,吉林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从1.07%,升至4.31%,后者已较为接近监管要求的5%的临界上限。尤其是在2017年至2019年的3年间,该行的不良率,从1.72%,急速攀升至4.31%,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58.30%。随着资产质量的渐趋恶化,吉林银行的盈利能力也快速下降。2018年、2019年,该行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1.57亿元、12.11亿元,二者的水平相对2017年的数值均已“腰斩”。

落马前反腐风暴已启

吉林银行多位高管先后被查

事实上,早在张宝祥落马前约1年,吉林银行的反腐风暴便已拉开了大幕。2018年12月14日,吉林银行原副行长王安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7月2日,王安华被公告“双开”。经查,王安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企业车辆;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他人安排工作;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和钱色交易、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2020年12月29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王安华受贿案。对王安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400万元;对扣押在案的王安华受贿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在张宝祥落马后,2020年12月28日,吉林银行原副行长杨盛忠被“双开”。经查,杨盛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2021年2月1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盛忠贪污、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数罪并罚,决定对杨盛忠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00万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不足部分继续追缴返还被害单位或上缴国库。

今年7月5日,作为吉林银行原副行长,王俊翔被宣布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1月2日,王俊翔被宣布“双开”。经查,王俊翔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隐瞒不报不良贷款,为他人承揽本单位的业务提供帮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贪污犯罪。

新领导团队持续建设中

“一正五副”高管架构形成

对于董监高人员变动较为频繁的情况,国内评级机构联合资信在年内对吉林银行出具的评级报告中指出,该行公司治理及内控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前任成员存在违法违纪情况,对其经营稳定性或将产生一定影响。资料显示,吉林银行于2007年10月在原长春市商业银行基础上重组设立。截至今年半年末,该行总资产为4544.83亿元,资本充足率为11.59%,不良贷款率为1.79%。

随着多位原高管的相继落马,吉林银行新的领导团队也在持续建设中。2019年11月和2020年8月,该行先后迎来了新任董事长陈宇龙和行长王立生。该行也于近期密集迎来两位副行长。根据银保监会网站8月27日、10月22日发布的公告,丁劾镇、张洪波先后被吉林银保监局核准为吉林银行副行长。

截至目前,除董事长陈宇龙外,吉林银行形成了“一正五副”的高管架构,包括行长王立生,副行长秦季章、王宏、丁劾镇、邢中成、张洪波。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范辉 丁丹

编辑/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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