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举牌屡教不改 牛散周信钢再吃罚单
上海证券报 2021-11-30 10:01

曾经的“香水大王”周信钢,也是投资者眼中的牛散。这位牛散偏爱用多个账户炒股,这也成为其屡次违规的根源。令人不解的是,周信钢的数次违规几乎都与其“蒙面”超比例持股有关。此人屡教不改,最近又因超比例违规举牌被罚。

再领罚单

11月26日,深交所宣布对周信钢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决定,所涉事由并不复杂,即周信钢在交易特一药业、汇中股份、力星股份、温州宏丰、金莱特的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且违规事项大同小异,都是“超比例持有相关股票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限制转让期内继续买卖该股票”。

以其对特一药业的交易为例,2016年6月6日,周信钢通过控制的账户合计持有特一药业1051.55万股,占其总股本的5.26%,即持股比例已超5%;2016年7月20日,其合计持有特一药业1899.93万股,占其总股本的9.50%,持股占比达到峰值;2017年1月19日,周信钢账户组合计持有特一药业又降至989.60万股,持股占比回落至4.95%。

可以看到,周信钢通过控制的账户在持有特一药业已发行股份累计达到5%时,并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同时,其在限制转让期内,继续买卖该股票,交易金额高达84617.47 万元,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周信钢对其他股票的交易违规举动与上述案例类似,都是持股达到5%的举牌红线时未及时“刹车”,构成违规超比例持股,此后又在限制转让期内继续买卖。基于上述背景,深交所日前决定对周信钢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尽管深交所只是简要介绍了周信钢所涉违规情形,但上海证券报记者注意到,针对周信钢的上述违规行为,证监会在今年5月下旬对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其间的交易违规细节进一步曝光。

原来,为掩人耳目,周信钢在交易特一药业等5只股票的过程中,共动用了“周信钢”“李某”等15个账户,其中包括周信钢及其家庭成员名下共8个自然人账户,以及7个产品账户。

为减轻处罚,周信钢彼时还辩称其不是相关私募基金产品、结构化产品的交易主体,但均被监管部门驳回。综合违法事实,证监会对周信钢处以合计2210万元罚款。

屡教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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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看周信钢,炒股多年虽经验丰富,但因超比例持股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已多次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尽管多次领罚单,其却未能吃一堑、长一智,反而变本加厉。

早在2007年10月,周信钢便开始利用“周信钢”“周晨”“李欣”“南京欧亚”“圣美伦”5个证券账户交易美欣达股票。2010年3月19日,上述5个账户合计持有美欣达股票417.75万股,占美欣达已发行股份的5.15%。然而,周信钢利用5个账户合计持有的美欣达股票超过已发行股份5%时,未向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深交所作出书面报告,也未通知美欣达,并未予以公告。为此,其在2011年初便被证监会予以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当时的周信钢或为“初犯”,在其向监管部门提出的辩解理由中,有一条是自称“不熟悉证券法的具体规定”。

然而,随着接二连三地因“超比例持股”而违规,“不熟悉法律规定”显然不能成为周信钢的挡箭牌,其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违规操作也陆续被查处。

2019年2月,北京证监局便对周信钢违规交易新元科技进行了行政处罚,事涉周信钢及其控制的账户2016年至2017年的交易,其违规事由同样是超比例持股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股票。

据悉,周信钢1984年毕业于上海应用学院首届调香班, 是国内早期调香师。以此为契机,周信钢曾在一家国有大型化妆品企业担任高管,曾任远东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总经理,随后自立门户,还曾兼任南京日用化学协会理事长。早年,周信钢控股的圣美伦公司在南京多个商场内设有专柜,圣美伦同时也进行专柜连锁拓展,收取加盟费用,并在全国范围内培育加盟商。与此同时,圣美伦也代理了一些外国品牌的香水销售,并且提供原料香精给其他企业。周信钢此后炒股的资金,大多来源于旗下香水香精产业的积累。

曾经的“香水大王”慢慢变成了“炒股大户”,早年的实业经营虽成功,但时不时违规的股票交易无疑成为周信钢证券投资的“污点”。炒股至今,周信钢一直青睐中小市值股票,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仅其自有账户便重仓持有(入围十大流通股东)上纬新材等股票。

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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