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这类骗局!南京一女子被骗57万元
现代快报
2021-11-23 15:40
随着“数字人民币”试点在各地持续推进,有的不法分子将目光转向了这一新型支付手段。近日,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沙洲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诈骗分子在传统的诈骗套路中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资金转移,从而实施诈骗。
2021年11月4日,市民沈女士接到一个自称安徽“杜警官”的电话,称沈女士涉及洗钱犯罪,对方出示了一张所谓的逮捕令,并要求她与哈尔滨的周警官进行社交软件视频对话。沈女士起初不相信,但她看到“周警官”身着制服,视频中还有“派出所”字样,她便相信了“周警官”的身份。
事后沈女士表示:“当时我有点疑惑,因为是下午6点左右,天应该已经黑了,但当时视频里天还大亮,可是我当时没有多想。”据了解,当时对方要求沈女士下载某会议App并开启屏幕共享,“对方让我把其他几张卡的钱全部集中到一张卡上冻结,我想反正都是我自己的卡,应该没关系的。”沈女士将名下所有积蓄全部转移到一张银行卡里。“他跟我说要冻结两个小时,钱才能解冻。”在视频聊天期间,沈女士精神高度紧张,并没有注意到不断弹出的短信提示和验证码。很快对方便结事了与沈女士的对话,事后沈女士才发觉自己上当。
接到沈女士报警后,民警判断,诈骗分子利用共享屏幕的功能,趁机记录下沈女士的人脸、身份和验证码等信息并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将沈女士的银行账户资金兑换成“数字人民币”后,将“数字人民币”转到目标账户,共计转出57万。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警方提醒: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各类社交平台发送逮捕证、传票等文书,更不会设置安全账户让当事人转账汇款。请大家在手机上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降低被骗风险,提高反诈意识。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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