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明星航班信息 两“粉丝”被追究刑责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1-16 21:49

近日,北京朝阳法院作出判决,因非法获取明星航班信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违法行为,“粉丝”刘某某、王某某分别被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

今年6月,北京首都机场公安局民警发现有“粉丝”在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聚集尾随跟拍某明星乘机,对机场正常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经查,“粉丝”刘某某、王某某不仅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侵犯隐私的行为,同时还非法获取100余条明星身份及乘坐航班信息,并将部分信息在“粉丝”微信群中转发。

首都机场公安局对二人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并对其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仅首都机场公安局就侦办了涉粉丝违法违规追星案件17起,共刑事拘留2人次,行政拘留10人次,行政罚款342人次,警告121人次。

民航局相关负责人也指出,民航是公众出行的主要方式之一,粉丝在明星出行过程中追星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粉丝在追星过程中,未遵守民航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甚至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扰乱机场和航班安全秩序,给民航运行和旅客出行带来安全隐患。民航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强化民航社会面治安管控,对粉丝追星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严打态势;进一步加大信用惩戒力度,依托联合惩戒机制,被公安机关处罚的违法人员将视情被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限制其乘坐民用航空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蔺丽爽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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