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三部门发布指导意见:持续加大房地产信贷业务检查力度
中国证券网 2021-11-05 20:01

深圳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11月5日发布的关于推动金融业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显示,为推动深圳银行业保险业服务新发展格局,提升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化运作水平,充分发挥“双区”驱动、“双区”叠加效应,提出相关工作意见。

意见从以下方面具体阐述:率先建设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质效;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纵深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创新;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强化党建引领提升金融工作合力。

意见明确,严控房地产业务风险。落实“房住不炒”的定位,严格执行房地产金融监管要求,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抑制居民杠杆率过快增长,推动辖内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切实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深入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房地产贷款集中度高的机构,要积极优化信贷结构,逐步减少对房地产业务的依赖。切实加强借款主体资质、首付款和还款资金来源审查,严防信贷资金通过经营贷、消费贷等形式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持续加大房地产信贷业务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房地产融资业务。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要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对借款主体资质、贷款用途等开展实质性审查,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

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抢抓碳达峰、碳中和契机,培育绿色金融,倡导绿色消费,努力让绿色低碳成为生产生活新时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授信全流程。鼓励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分(支)行,积极发展能效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稳妥开展环境权益、生态补偿抵质押融资,依法合规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探索碳金融、气候债券、蓝色债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气候保险等创新型绿色金融产品,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

此外,意见要求增强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中的核心引擎功能。紧扣“中央要求、湾区所向、港澳所需、深圳所能”,强化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规则机制“软联通”,促进大湾区内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互联互通。积极支持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及重大金融项目运营主体在前海合作区开展产品、服务、风险管理等业务创新,加快建设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支持与港澳开展跨境双向贷款、双向资金池、双向股权投资、双向发行债券、双向资产转让等业务,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推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与结算便利化,健全贸易融资和保险等贸易服务体系,支持离岸贸易与跨境服务贸易发展。推动加快设立港澳保险售后服务中心,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符合规定的保险业务提供理赔、续保、退保等跨境资金汇兑服务。

编辑/李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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