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自带蟑螂放进餐盘里 俩90后敲诈勒索餐馆获刑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0-11 14:41
两名90后男子,随身携带蟑螂去饭店就餐。每次点超600元菜品后,偷偷将蟑螂放入餐盘中,以不赔偿便举报的方式威胁店内员工,要求饭店免单,还索要赔偿款。北青-北京头条记者10月11日从北京审判信息网获悉,二人最终因敲诈勒索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及10个月。
2020年1月13日,丁某、耿某在北京某饭店就餐过程中,故意将随身携带的蟑螂放入餐盘中,以不赔偿便举报的方式威胁店内员工,向其索要2500元赔偿及该顿免单餐费604.6元,共计人民币3104.6元。案发后,丁某、耿某赔偿了被害单位损失。
2020年6月25日,丁某、耿某又在北京某烤鸭店就餐过程中,故意将随身携带的蟑螂放入餐盘中,以不赔偿便举报的方式威胁该店员工,索要赔偿1500元及该顿免单餐费669元,共计人民币2169元。案发后,丁某、耿某赔偿了被害单位1500元。
检方认为,丁某、耿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提请法院依法对二人定罪处罚。针对检方指控,丁某、耿某均未提出异议。二人辩护人认为,二人认罪悔罪,并退赔经济损失,希望法庭对二人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丁某、耿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惩处。耿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法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二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已经赔偿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法院对其均依法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最终判处耿某、丁某分别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5000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叶婉
编辑/白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