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货运司机掉包茅台获利近10万 获刑3年2个月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8-30 14:59

从事个体运输的豆某是某货运平台的注册司机,因日常开销大,入不敷出,遂对自己运输的货物打起了“歪主意”。在一次运送茅台酒的途中,其伙同他人采取掉包方式盗窃两箱茅台酒。8月30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顺义法院获悉,豆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2月23日,豆某通过某APP承运茅台牌燕京八景53度白酒(以下简称白酒)50箱,在行至顺义途中,其与他人以假酒调换真酒的方式,盗取白酒两箱,后予以变卖。经鉴定,被盗白酒价值9.7998万元。2020年1月16日,豆某经民警通知主动到案。

据其供述,当时收揽到货物后并没有直接开往收货地址,而是在途中拐进了一个没有监控摄像头的偏僻小道,随后自己联系了同伙,由他们完成了“掉包”,从外表看根本看不出来货物包装被打开过。到达收货地址后,收货方也并未发觉异样。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2月23日,豆某通过某APP承运A公司负责运输的B公司货物(白酒50箱)。当天下午豆某从A公司处将白酒50箱提走,并装上其驾驶的货车。在豆某将货物运往B公司仓库途中,豆某与他人共同将前述白酒中的2箱的包装打开,取走其中16瓶真酒,将假酒装入原纸箱中重新封好。豆某将这2箱假酒连同其余48箱白酒运输至B公司的仓库,交付给B公司的员工,该公司员工在检验外包装未发现异常后收货。豆某等人将通过调包取得的16瓶白酒予以变卖,所得赃款已分赃。

法院经审理认为,豆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豆某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的情况,法院在量刑时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鉴于豆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顺义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豆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妄图通过违法犯罪行为实现“一夜暴富”的人,最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此外,如果收购他人“来历不明”、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所得财物的,也有可能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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