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嫌人说话“不好听”,竟挥拳相向!判刑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2021-08-02 16:00
近日,哈铁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崔某酒后在火车站候车室殴打他人,造成被害人轻伤,犯故意伤害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今年2月,当时崔某正在哈尔滨东站二楼候车室内候车,听到旁边座位上,一个年龄比较大的陌生男子说话“不中听”,就过去制止。
在制止对方过程中,俩人沟通不顺利,崔某便与被害人发生了争吵,随即崔某连续击打被害人头部十多拳,造成对方轻伤,崔某当场便被民警抓获。进一步审理查明,崔某是某木制品公司的工人,当天因为饮酒导致情绪激动,进而产生过激的行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黄振伟表示:这个案件告诫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而且在处理不正当言论的过程中,一定要依照相关法律,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不能自己采取这种暴力的行为,否则将触犯法律。
法官提示,生活中饮酒是比较常见的情形,但是,饮酒不是放纵自己,更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激情犯罪也是犯罪。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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