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巨额财物,鄂尔多斯市政协原副主席刘文山被开除党籍
内蒙古纪委监委 2021-08-02 13:24

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鄂尔多斯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文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文山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通过投资入股煤炭企业等方式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攫取巨额利益;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煤矿资源未予评估即转让,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政策;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务调整晋升、工程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

刘文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文山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编辑/赵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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