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四部门明确: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7-19 16:36

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近日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明确“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指南》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

指南还包括校园环境卫生,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向学生提供免费、充足、符合卫生标准的白开水或直饮水,配备洗手、消毒设施或用品,建设无烟校园等内容。

教育部体卫艺司负责人介绍,《指南》的发布旨在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全面促进学生健康。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工作由地方各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各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体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可采取多种形式推动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

该指南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营养与健康学校的建设,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可参照执行。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蔺丽爽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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