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晒“食品安全成绩单”
中国经济网 2021-07-16 09:38

“大杏金黄小麦熟,堕巢乳鹊拳新竹。” 夏收、夏种、夏管的“三夏”农忙期正接近尾声。在这个收获与播种并行的时节,回顾与展望我国食品安全发展之路,累累硕果使人欣慰,宏景蓝图更令人期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四个最严”明确要求,把食品安全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进行谋划,持续部署、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战略,使人民群众收获更多安全感、幸福感。

自组建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发挥机构整合优势,树立共治共享的大食品安全观,巩固食品安全稳中向好态势。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有力有序开展工作,有效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织就了一张从农田到餐桌的安全“防护网”。

“为有源头活水来”

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全产业链这条“长河”中,最难的应属在源头开展清理“水质”、去除“污秽”。而在过去,这项工作看起来着实不易。

到底难在哪里?从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乃至出口,食品产业全过程涉及的环节多、链条长、参与主体多样化,这给溯源治理带来不小难度。

2021年4月,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提出,要创新监管方式,实施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实施智慧监管,就是要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赋能食品安全监管。以福建为例,当你走进一家食品经营场所,随手拿起一件在售食品,会发现它们都有着专属自己的“身份证”——食品追溯信息二维码。用你的手机扫码,便可进入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平台,即时查到食品生产地、供货商、检测报告等信息。这种以信息化为手段的追溯体系建设,正是溯源治理、源头防范的“破题之匙”。

从即时可查的食品溯源码,到逐步构建的企业信用档案,各地的实践结果证明,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提供了有力支撑。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总局创新运用“异构识别”等新技术,推动建成了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在各省共同努力下,初步实现了全国互联互通,把追溯链打造成风险管控链和责任落实链,在强化监管效能方面取得了成效。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入市把关,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各地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入市查验、抽样检验要求,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要求,从制度上实现与农业农村部门建设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有效衔接;积极引导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主动建设、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逐步提高市场食品安全智慧管理水平。同时,发布48项饲料添加剂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供技术支撑。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市场监管总局坚持预防为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监督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公开承诺,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定责任和义务,保证生产过程持续合规。

“海晏河清慰民心”

群众身边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如今,百姓饮食需求已从“吃得饱”转变为“吃得好”、“吃得健康”,不断提升的安全健康需求,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自组建以来,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市场综合监管和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目前,各地逐步构建起权责清晰、督促有力、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品安全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同时,通过强化食品抽检监测、餐饮质量安全提升等工作,进一步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江西樟树鹏泰百货瘦肉精案”、“李某燕等直播带货案”、“铜陵食品非法添加西地那非案”……近年来,聚焦这些群众反响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扎实开展“铁拳”行动,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以“小店大平台”为重点环节,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依法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例,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的作用。

据统计,2020年全国执法稽查系统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8.62万件,罚款26.5亿元,移送公安机关3490件,挂牌督办大案要案42件,为历年数量最多。2021年上半年,各地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3.3万件,比去年同期增长62.4%。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全系统查处虚假违法食品广告案件5476件,其中查处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件664件。

“物价稳则民心稳,民心稳则社会稳。”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农副产品、防疫物资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力度,开展“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要求各地全面加强市场监测,及时预警市场异动,对不实或过度炒作影响市场平稳运行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确保市场平稳有序。

为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从2018年起,市场监管部门连续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聚焦民生领域,加大对食品等民生重点仿冒和虚假宣传整治力度,2018年以来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3.25万件,罚没金额13.9亿元。此外,食品等民生重点领域监管已纳入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共同重点工作,形成监管合力。对食品、保健食品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开展监测,查办了一批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案件,并开展了查处防疫物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食品抽检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抽检已覆盖全部33大类食品,注重风险分析和风险预警,通过大量数据分析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点,对既往不合格食品和检出不合格食品的企业加大抽检力度。

2020年,总局首次归集国家、省、市、县四级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抽检数据,完成监督抽检638.7万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2.31%,共完成核查处置任务13.6万件次,下架、召回、封存不合格食品3596吨,罚没金额10.93亿元。

为了充分聚焦群众关切,2020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即向消费者征集所关心的食品品种项目,依法进行检验,公布检验结果并解读,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为科学回应公众关切,开展第三方常态性风险交流,组织编发200 余篇消费提示和风险解析,制作30余部食品安全动漫、视频和短视频,通过多渠道传播。组织“互联网+风险预警交流”网络食品安全知识答题活动。

在餐饮消费环节,市场监管总局以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餐饮消费需求、促进餐饮业提高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指南》等文件,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规范经营行为,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同时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宣传餐饮智慧管理先进技术,进一步推动餐饮服务企业积极运用智慧管理技术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自古驱民在信诚”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宁”。诚信是公民的第二个“身份证”,也是市场经济下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

组建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创新运用企业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等手段,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推进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是市场监管总局的年度重点工作,也是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的重要破题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信用信息公示、黑名单制度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2021年1月举行的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市场监管总局提出探索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今年5月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技术规范,召开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将食品(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作为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的切入点,率先强化信用监管手段工具的运用,推动实现食品生产安全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监管,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守住社会安全底线。

当前,在市场监管总局部署下,各地积极推进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信息化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加快食品行政许可、抽检监测、检查检验、稽查执法、企业信用、风险预警等食品监管数据的有效归集及开发利用。

“上下同心声气和”

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合部门之力、张全国之网,方可解人民之忧、彰监管之威。

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协同合作,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开展“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通过公布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典型案例,有效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

“最严谨的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石。作为食品安全治理的重要技术依据,市场监管总局积极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不断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使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推动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自2020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等发布9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等多项社会关注度高的标准。截至目前,我国共发布136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涵盖指标2万余项。

在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链物流卫生规范》,明确食品冷链物流过程中的各项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同时,在消费流通、特殊食品、餐饮业等领域中,联合多部门发布相关标准和指南,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在全国开展“米袋子、菜篮子”重点食品等专项抽检,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围绕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单位,持续开展了针对保健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2017年,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部署开展,总局牵头组织实施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安部等13部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启动为期三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已取得初步成效。

加快建立食品企业信用档案、构建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发挥企业联盟作用......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下,“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食品安全日”“提升餐饮质量 制止餐饮浪费”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全民参与食品安全提供了窗口。从食品企业到新闻媒体,从学界专家到普通消费者,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之中。通过这一窗口,企业进一步增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提升的意识,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得到有效提升,媒体和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监督,推动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随着我国市场监管事业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阔步前进,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必将迈上新的台阶,迎来更大辉煌。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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