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警方征集一涉黑涉恶组织犯罪线索 头目于竹君被追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6-29 17:45

6月26日,山东青岛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以于竹君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组织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为深挖彻查于竹君犯罪组织违法犯罪事实,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线索。

于竹君,山东寿光人,高中文化,在青岛相当出名,外号“嘎嘎”。 1983年,16岁的于竹君因流氓罪、抢劫罪被判刑7年。

1992年11月因寻衅打人,被劳动教养两年。1993年打死了名叫单波的警察并逃掉,时隔三年后被抓,并获无期徒刑,二审改判7年。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993年11月17日晚上,青岛沧口区交警大队副队长单波在制止殴斗时被于竹君打死,随后于竹君潜逃到外省。

另据看看新闻2019年报道,1996年6月于竹君被抓获。1998年4月23日,青岛市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于竹君无期徒刑。

1998年11月19日,山东省高院二审改判于竹君有期徒刑7年,2000年7月26日,于竹君被假释,实际服刑时间为4年。

今年6月26日,青岛市公安局通告称,2020年7月以来,在山东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下,青岛市公安局打掉以于竹君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组织及其所控制的青岛市蓝色海洋有限公司。

通告显示,现已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浩、赵文喜、高峰、韩楠等团伙组织成员,并全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已对于竹君批准逮捕并上网追逃,对王之批准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

请曾经受到该犯罪组织不法侵害的被害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报案,请相关知情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或提供线索;敦促于竹君、王之及该犯罪组织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于窝藏、包庇于竹君及该犯罪组织成员的人员,为该犯罪组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凡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或者干扰公安机关依法取证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在通报中强调,对检举、揭发人员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重大犯罪线索查证属实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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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青-北京头条实习记者 杨蕙宁

编辑/马晓晴
校对/房霞 董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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