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麻岗发生抢劫案?警方紧急出动,结果……
电白公安分局 2021-04-24 09:53

近日,电白一男子报假警称被人抢劫,为求逼真,竟还自导“苦肉计”,但“戏精”男子的伎俩骗不过电白民警的法眼,最终自食其果,付出被行政拘留10日的代价。

4月12日晚19时许,电白公安分局麻岗派出所接电白区麻岗籍男子陈某荣报称,其在路经过电白区麻岗镇牛门车陂河村附近路段处,被三名男子抢走20400元人民币现金。

接警后,该所高度重视,一边将警情上报给分局刑侦大队,一边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晚饭过后,我开摩托车经过这里,被对面驶来的一辆摩托车拦停,车上下来三人,两人在路边捡起石头砸伤我的手,并抢走我身上的钱……”在“案发现场”,面对民警的询问,25岁的陈某荣声泪俱下,描述了自己遭遇抢劫的过程,并展示了身上的伤。

在调查的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发现陈某荣答非所问,不能自圆其说,有许多可疑的地方。民警通过进一步勘查现场、走访周边群众和调取路边治安监控视频,并未发现现场有抢劫迹象。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民警认为陈某荣有谎报案情的嫌疑。随后,民警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宣讲政策法律,并向陈某荣出示有关调查证据。最终,在证据面前,陈某荣不得不如实交代了其谎报警情的事实。

“因为我父亲经常怀疑我在家里拿钱去花,家人都很讨厌我,所以我想通过谎报被人抢劫来吓一吓家人。”据陈某荣供述,他平时跟着父母在麻岗本地经营一档“粉皮”生意,因日常家庭锁碎事对父母的抱怨不满。

4月12日晚,吃完晚饭的陈某荣驾驶摩托车来到麻岗镇牛门车陂河村附近,然后停车营造被人抢劫的假象,并打电话给他父亲及报警,虚构在上述地点遭遇三名男子抢劫,被劫走20000多元人民币。为求逼真,他竟然还在现场拿石头划伤自己的手臂,以骗取父母的同情和警方的信任。可是,陈某荣笨拙的伎俩骗不过民警,他也因谎报警情,被电白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提醒:报案应当实事求是,切勿把报警当儿戏,更不能谎报警情扰乱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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