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本月严查商家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违规最高罚5万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1-01-07 14:09

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从去年5月1日起,无论是餐饮经营者还是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都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勺子。但记者昨天采访发现,条例实施已8个月的时间,一些商家仍将一次性筷子等餐具对顾客“敞开供应”,有的商家甚至主动往顾客的餐盘上摆放一次性筷子。

据悉,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将在本月开展主题为“餐饮执法月”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其中餐饮企业、宾馆饭店是否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等,将成为检查重点。

探访现场1:一次性餐具明显摆放、敞开供应

尽管时间已过了下午2点,但位于崇文门外大街国瑞购物中心的味海美食城内依然客流不断。

“无名缘肉末米粉”店的柜台上,如同小山一般的一次性筷子就堆放在柜台的玻璃柜台面上,可供顾客随意拿取。

不远处,一家名为“湖南小碗菜”的商户,同样将一次性筷子摆放在柜台的显眼位置,店主还贴心地在每一双筷子外面包上了一张纸巾。除了一次性筷子,装在白瓷盆内的满满一盆一次性塑料小勺,也同样被摆放在台面上无限量“敞开供应”。

在味海美食城和附近搜秀商场美食城的不少餐饮小铺内,记者都发现了一次性筷子和一次性塑料小勺被摆放在柜台上敞开供应的情况。

在美食城内转悠了几圈,记者注意到,就餐的顾客人手一双一次性筷子,有的顾客还顺便拿了一次性塑料小勺。

有顾客表示:“这美食城好像不提供可重复使用的餐具,大部分店摆的都是一次性筷子、勺子。”果然,记者发现,大部分餐饮店并未提供可重复使用餐具,柜台上摆放的只有一次性餐具,让顾客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探访现场2:顾客还没开口,商家主动“奉上”

个别餐饮店的一次性筷子,被摆进了柜台上透明的玻璃罩内,顾客无法自取。

味海美食城内一家售卖“川湘木桶饭”的店铺内,店员将热气腾腾刚出锅的木桶饭端到顾客的托盘上。紧接着,尽管顾客并未开口索取餐具,店员依然熟练地一回手,从玻璃罩内掏出一双一次性筷子,主动摆进了顾客的托盘。

探访现场3:可重复使用餐具和一次性餐具随意取用

在走访了七八家店铺后,记者终于在搜秀商场美食城“湘江人家”餐饮店的柜台上发现了可重复使用的餐具,一大把绿色的可重复使用塑料筷子插在筷桶内供顾客取用。

但就在这家小店柜台的另一端,大把大把的一次性筷子和一次性塑料小勺被堆放在两个塑料置物盒内,也在供顾客随意取用。

本月严查餐馆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违规最高可处5万罚款

按照去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无论是餐饮经营者还是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都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勺子。不仅如此,还应当设置醒目提示标识。如果违规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勺子等,最高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本月至2月底,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将开展主题为“餐饮执法月”和“商超执法月”的专项执法检查。本月,根据临近春节市民外出就餐次数增多、餐馆厨余垃圾产出量有所上升的特点,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将率先开展主题为“餐饮执法月”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期间,城管执法部门将集中检查独立经营门店和位于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等内的非独立经营门店的餐饮企业、宾馆饭店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检查重点包括,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按规定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是否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是否按规定收集、交运、处理餐厨垃圾,是否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订垃圾收运合同,是否履行垃圾分类宣传引导责任,是否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等。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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