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全国建成安置住房超266万套
金融时报 2020-12-07 13:43

“易地扶贫搬迁是针对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实施的一项专项扶贫工程,目的是通过‘挪穷窝’‘换穷业’,实现‘拔穷根’,从根本上解决搬迁群众的脱贫发展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赵辰昕日前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称,“十三五”期间,全国累计投入各类资金约6000亿元,建成集中安置区约3.5万个,其中城镇安置区5000多个,农村安置点约3万个;建成安置住房266万余套,总建筑面积2.1亿平方米,户均住房面积80.6平方米;配套新建或改扩建中小学和幼儿园6100多所、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万多所、养老服务设施3400余个、文化活动场所4万余个;96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已全部乔迁新居,其中城镇安置500多万人,农村安置约460万人。

赵辰昕介绍说,2019年底已有920万贫困搬迁群众实现脱贫,今年剩余的40万贫困搬迁群众各地已完成相关退出工作,目前正在接受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贫困群众易地搬迁后就业能力明显提升,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实现了至少1人就业目标,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据统计,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从2016年的4221元提高到2019年的9313元,年均增幅30.2%。

赵辰昕表示,总体来看,“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已全面完成,960多万易地搬迁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胜券在握。可以说,这是继土地改革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在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发生的又一次伟大而深刻的历史性变革,堪称人类迁徙史和世界减贫史上的伟大壮举。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关系搬迁群众的长远生计,关系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是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的关键所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介绍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有关部门一道,拓渠道、强政策、优服务,持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就业帮扶力度,累计帮助358万搬迁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同时也实现了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至少1人就业。

安置社区治理是巩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的重要后续工作,关系到千万搬迁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民政部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民政部高度重视安置社区治理工作,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履行社区治理牵头统筹协调职责,主要做了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建组织。指导加快建立健全以党组为核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层的组织体系,确保为搬迁群众办事有组织。二是定制度。指导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制度建设,引导搬迁群众适应新生活有准则。三是强服务。指导加强安置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安置社区倾斜,确保搬迁群众住得下。四是促融入。积极引导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等,帮助搬迁群众建立新型人际互动支持网络,培育共同体意识,确保搬迁群众能融入。五是兜底线。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展望未来,赵辰昕表示,“十四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将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结合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坚持分区分类精准施策,聚焦“三区三州”等欠发达地区、大型安置区和少数民族搬迁群众,还有“老幼病残弱”等一些特殊群体,进一步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继续加大搬迁群众产业就业帮扶力度,提升完善安置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社区管理,促进社会融入,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实现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的目标。

编辑/李桁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