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让下属顶包 他除了危险驾驶罪还构成一项罪名
正义网
2020-11-28 11:04
醉酒驾驶机动车遇警方设卡检查,逃离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逃逸,为逃避法律责任,张某指使下属前往事故现场为其顶包作伪证。近日,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对张某提起公诉,获法院判决支持。
7月4日晚上19点,被告人张某和几个朋友在某饭店聚餐。饮酒后,张某于21点左右驾驶车辆先行离开。当他途经嘉定区嘉安公路某路口时,看到有交警设卡检查。刚喝下3两白酒的张某十分心虚,情急之下调头就逃。交警看到该车辆行迹可疑,于是驱车追赶。当交警追上的时候,只看到张某的车撞在了路中的隔离带,而张某却不知踪影……
据张某供述,其转弯时因为速度太快撞上了路中的隔离带,急忙下车逃走,边跑边给下属王某打电话,让王某到现场处理这个事情。为了显得一切行为都比较“合理”,他跟王某重述了当时的场景,并让王某来到现场后和交警说“看到警灯想起喝了酒害怕所以就掉头跑”。王某到达事故现场后,和交警谎称车子是他开的,因驾车时他喝了半瓶啤酒所以害怕地逃走了。但是交警在调取道路监控后,发现实际驾驶者应为该车车主张某。当晚11点,警方将张某抓获。经鉴定,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酒程度。
检察官受理案件后,对张某的罪名进行慎重考量。在本案中,被告人张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另外,张某为逃避法律责任,指使王某前往事故现场为其顶包作伪证,其行为除了构成危险驾驶罪外,还构成妨害作证罪。
经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嘉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最终依法判处张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编辑/董振杰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