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捡到了便宜 没想到却是事故车
浙江法制报 2020-10-28 20:16

原以为自己捡便宜低价买到了一辆二手宝马车,没想到却是事故车。不久前,桐乡的钟先生就碰上了这样一件麻烦事。

为方便出行,钟先生今年2月通过二手车行向沈某买了一辆宝马X6二手车,总计18.3万元,当时口头说好车子未发生过重大事故。

开了一阵子后,7月6日,车子因出现漏水及电路故障被送修。期间,钟先生查询第三方验车平台才发现,汽车A柱竟然有过拆装!“修理师傅说如果不是事故车,不可能会去拆装汽车A柱。”钟先生认为沈某有意隐瞒了车况,涉事的宝马车发生过较大事故,要求退车。在与原车主沈某和二手车行多次交涉无果后,10月21日,钟先生向桐乡市消保委求助。

消保委介入后,立即联系各方调解。经工作人员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各方自愿达成协议:考虑到汽车使用折损,由被诉人沈某以16.1万元回购该车辆,车辆保险归沈某;车辆维修费用1.4万元由被诉人沈某承担,待车辆过户时,车款一次性付给投诉人钟先生。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一定要签订合同,要特别注意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如对“事故车”的事故范围进行约定等,以保障自身权益。

编辑/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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