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局发布餐饮、商超、批发市场等服务业领域垃圾分类指引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0-21 07:48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一步推进商业服务业相关领域垃圾分类工作,市商务局近日发布《北京市餐饮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指引》《北京市便利店(超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北京市商场(购物中心)生活垃圾分类指引》《北京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生活垃圾分类指引》和《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生活垃圾分类指引》。

餐饮门店垃圾分类桶

不设统一规定

按照餐饮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指引,餐饮门店可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分类方法,合理设置经营场所内用餐区和食品加工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实行由顾客用餐后自行退还餐盘餐具的,用餐区应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类垃圾桶,可根据需要设置饮料残液桶;实行由服务人员回收餐盘餐具的,用餐区可不必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类垃圾桶,服务人员回收餐具时,应将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收集。食品加工区须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类垃圾桶。

餐饮门店位于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内的,不必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桶,交由物业管理责任人统一回收;独立经营的餐饮门店,应在店内设置一处可回收物桶(点)和有害垃圾桶(点)。

餐饮门店内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数量、规格、样式可根据品牌风格与实际需要确定,不要求统一摆放“绿蓝灰红”四色垃圾桶。本着利旧节约的原则,现有整洁、完好的垃圾收集桶在更新垃圾分类标识后可继续使用,垃圾桶的颜色与标准应尽量相符,方便顾客及服务人员辨认并准确分类投放。

顾客用餐后产生的废弃酱包、酱料盒等应投放到其他垃圾桶中,并按其他垃圾收集。餐饮门店可以在垃圾桶内套袋收集厨余垃圾。除疫情防控特殊要求外,顾客废弃的口罩归类为其他垃圾。

另外,指引规定,餐饮企业应当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订垃圾收运合同,餐饮门店位于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等内的,垃圾清运按照相关物业管理责任人的要求进行。

商场购物中心实施垃圾分类

计入商户诚信档案

《北京市商场(购物中心)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要求商场(购物中心)应指导督促商户正确垃圾分类,对不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的商户及时进行劝阻,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扣减押金并计入商户诚信档案。

指引规定,商场(购物中心)经营管理单位应切实担负起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在不同区域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的分类标准设置多组分类垃圾桶,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行为。店铺经营者应负责对本店铺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设置餐饮区域的商场(购物中心),应对餐饮区的厨余垃圾重点处理,规范餐饮商家的厨余垃圾处理,做好分类、减量工作。

同时做好源头减量,做好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及其他垃圾通过自有设备处理,或委托有资质的垃圾回收公司进行外运处理。严格执行禁塑限塑相关规定,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主动免费提供塑料袋。

在监督指导方面,商场(购物中心)应安排专人负责指导、监督,定期对商户贯彻执行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商户按照不同种类垃圾进行分类并要求按照明确的投放地点分类投放、收集,对不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的商户及时进行劝阻,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扣减押金并计入商户诚信档案。

便利店超市堂食区域

应设置厨余垃圾桶

《北京市便利店(超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中规定设有即食品堂食区的卖场区域,应设置厨余垃圾桶。

指引明确,设有即食品堂食区的卖场区域,应在可视范围或在视频监控范围内至少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容器各一个;不设置即食品堂食区的卖场区域,应在可视范围或在视频监控范围内至少设置一个“其他垃圾”容器。

食品加工间和售卖间,应至少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容器各一个。收银区(含办公区域)应至少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容器各一个。

不能回收的废弃食品,应将商品外包装与食品拆开,投放前沥去水分,分别投放至相对应的垃圾容器。垃圾袋盛满后应单独、集中存放,与食品区等敏感区域保持适当距离,并对不同类型的垃圾袋采取加贴相应文字标记等方式进行区分,避免收运时混装。

指引要求,便利店(超市)售卖餐食的门店,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勺子等一次性餐具。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近日走访多家超市、便利店发现,各店在设置分类垃圾桶方面各有不同。位于劲松桥一家便利蜂店内放置了两个分类垃圾塑料桶,顾客在店内用餐后,可以把垃圾按类别分别投放,但尚未设置厨余垃圾桶。周边其他便利店则仍然沿用老款垃圾桶。此外,据全家便利店北京总经理吴海斌介绍,全家新开的店铺如芳菲路、石榴庄、东风南路门店都已配备不锈钢制的垃圾桶,外观上垃圾分类标注更加清晰,其中包括可投放厨余垃圾的绿色区域,“目前既有店铺配备的是塑料分类垃圾桶,将逐步更换统一垃圾桶。”

商品交易市场每层

都应摆放垃圾桶

《北京市商场(购物中心)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要求商品交易市场楼层每层电梯入口处至少设置“其他垃圾”桶,如有两个垃圾桶可增设为“可回收物”桶。

商品交易市场应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运输者等情况,并定期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商品交易市场办公区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桶,张贴(或展示)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海报;客流主要聚集区、食品(餐饮、冷饮)区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完整的垃圾桶组;一般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桶;餐饮区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桶;楼层每层电梯入口处至少设置“其他垃圾”桶,如有两个垃圾桶可增设为“可回收物”桶;公共厕所洗手处和厕位设置“其他垃圾”桶。

另外根据《北京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生活垃圾分类指引》中规定,市场应结合需求,在不同区域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的分类设置多组分类垃圾桶,商户应自觉按照分类标准对垃圾进行分类,投入相应桶内。厨余垃圾由市场方统一通过自有或委托第三方厨余垃圾处理设备转化为有机肥,用于市场或其他绿化使用。生活及其他垃圾通过自有设备处理,或委托有资质的垃圾回收公司进行外运处理。

按照有关要求,农产品批发市场应按照要求,逐步推行净菜上市。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佳
编辑/谭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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