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市政法委原书记郭中秋被公诉 系“保护伞”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7-01 16:21
北京青年报记者1日从最高检获悉,陕西省咸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中秋(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郭中秋在担任咸阳市公安局政治处(部)主任、政委、局长,咸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5月,郭中秋被开除党籍。
通报提到,郭中秋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违规放贷获取高额利息;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批办行政许可事项;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校对/李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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