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报告起草组负责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杨剑波解读了最高检工作报告。
他指出,2025年,最高检积极参与党中央部署的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明确11项重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完善一套工作机制。最高检为精准监督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逐步建立了一套从线索发现、线索研判到督办交办、办结反馈的全流程机制。
二是依法办理一批典型案件。截至2025年12月,最高检、省级检察院督办505件重点案件;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专项监督案件1.99万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471件,决定不起诉3539人,变更强制措施825人。
三是监督纠正一批突出问题。在推进专项监督中,注重监督纠正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比如,强化对涉企强制措施的监督。重点监督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扣冻”财产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共监督解除、返还违法“查扣冻”财物26.3亿元。
报告中有这样一个案例:某地侦查机关违规对外省某公司人员以涉嫌犯罪立案侦查,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扣押、冻结财物,最高检指导地方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纠正。又比如,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共监督纠正217件,防止以刑事手段不当干预、影响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正常经济活动。
四是推动源头预防、标本兼治。检察机关推进专项监督工作过程中,注重从制度机制层面剖析根源、堵塞漏洞,推动实现标本兼治,巩固深化监督成果。研究起草依法加强刑事诉讼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监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加强跨省涉企刑事案件法律监督机制,努力从源头上推动解决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