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李昊昕做客最高检厅长访谈。
李昊昕说,行政诉讼“案结事不了”是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实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性化解工作,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
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化解行政争议方面各自扮演着不同角色,发挥着不同功能作用。“两高”会同司法部牵头建立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两高”和司法部作为“3”个基础工作单位,有关部委作为协同参与的若干单位“N”,通过共同开展调研座谈、发布会议纪要、遴选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推进相关行政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各条线标准的协调与统一,在具体办案中既加强制约监督,又共同促进执法司法公正,有效促进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2025年,最高检持续健全和落实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协同相关单位形成合力,把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
一是强化机制建设。会同最高法、司法部召开“3+N”工作机制首次联席会议,签署《关于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协作备忘录》,进一步固化和完善“3+N”工作机制。
二是推进规范指引。联合最高法、司法部和相关行政机关对已会签的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投诉举报等五个领域的座谈会纪要进行解读培训,提升相关人员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同时,进一步拓展领域,指导广东、山东、江苏、上海、湖北等省份行政检察部开展专项研究,会同有关单位研究起草《关于共同推进统一大市场领域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的座谈会纪要》等共6份纪要。
三是加强典型案例引领。会同最高法联合发布“法检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6件,发挥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完善法检协同机制。2025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600余件,其中争议十年以上的120余件,有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