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化异常交易监控标准将适时发布,涉及频繁拉抬打压等四项异常交易情形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4-06-10 21:43

中国股票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制度建设持续稳步推进。

6月7日,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均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为2024年6月14日。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细则》结合程序化交易行为特点,首次对异常交易情形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了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四项异常交易情形,并对相关情形的时间区间要求及行为要素作了细化。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进一步获悉,目前,沪深交易所已经对程序化交易制定了针对性的异常交易监控标准,内部已经试运行,并将持续征求境内外投资者意见。未来,将以适当方式发布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 

“异常交易监控标准的公开有一个过程。”有专业人士对记者表示,本次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属于首次规定,对市场的影响以及对投资者交易行为的规范意义有待进一步观察,从历史经验推测,规则基本成熟后将向市场公开发布。 

博时基金量化部总经理赵云阳认为,基于中国A股的投资者结构,为了资本市场交易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发布,更好地维护了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规范性地引导参与交易的投资者合理、合规和有序地进行投资交易,尽量规避极端异常交易对市场的波动冲击。程序化交易作为资本市场流动性的重要提供者之一,更应该以专业性来自我规范,获得投资者的信任。 

首次规定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

所谓程序化交易,是指使用计算机程序根据预设的算法模型自动执行买卖指令的交易方式。其核心在于通过计算机程序和算法模型,自动执行交易指令。程序化交易能够提高交易速度、减少人为错误、实现高频交易和复杂策略的执行。通过自动化和系统化的手段,程序化交易使得交易过程更加高效和精准。

业内人士介绍,量化投资是一种以数据模型为核心,以程序化交易为手段,以追求绝对收益为目标的投资方法。广义而言,程序化交易就是量化投资;但从狭义上讲,程序化交易是一种交易手段。 

我国资本市场程序化交易起步晚,但是发展迅速,目前在股票市场的交易占比在30%左右,已经成为影响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

程序化交易在提升市场活跃度、提高交易效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市场流动性。 

与此同时,程序化交易确实在一些特定时点也存在策略共振、交易趋同等问题,加大了市场波动,也因其技术、信息和速度优势,引发了市场有关其不公平性的质疑。

因此,为落实《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有关程序化交易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程序化交易监管规则体系,推动程序化交易规范健康发展,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沪深北交易所制定了《实施细则》。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细则》结合程序化交易行为特点,首次对异常交易情形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了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四项异常交易情形,并对相关情形的时间区间要求及行为要素作了细化。

具体来看,一是瞬时申报速率异常,指极短时间内申报笔数巨大,即1秒钟内申报、撤单笔数达到一定标准。

二是频繁瞬时撤单,指日内频繁出现申报后迅速撤单、 全日撤单比例较高,即全日发生多次1秒钟内申报又撤单的情形,且全日撤单比例达到一定标准。 

三是频繁拉抬打压,是指日内多次在单只或者多只股票上出现小幅拉抬打压,即全日多次出现个股1分钟内涨(跌)幅度和期间投资者成交数量占比达到一定标准。

四是,短时间大额成交,是指短时间内买入(卖出)金额特别巨大,加剧本所主要指数波动,即深证成指、深证综指或者创业板指等1分钟内涨(跌)幅度、期间投资者主动买入(卖出)金额及占比达到一定标准。

这意味着,除了目前交易所股票实时监控细则规定的5大类14种异常交易行为外,还额外明确了四类重点监控的程序化异常交易情形。根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投资者发生异常交易行为的,交易所将依规采取书面警示、暂停交易等自律管理措施。

适时发布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进一步获悉,目前,沪深交易所已经对程序化交易制定了针对性的异常交易监控标准,内部已经试运行,未来将以适当方式发布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

“异常交易监控标准的公开有一个过程。”据大型券商相关人士介绍,我国投资者参与二级市场投资的方式主要通过在证券公司开户,并与证券公司签订协议,作为证券公司客户到交易所参与交易。

此前,沪深两所于2019年向全体证券公司发布了股票异常交易监测监控参考要点,明确了股票异常交易的定量指标,要求证券公司做好客户的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此外,交易所每年会举办多次证券交易合规培训,通过异常交易典型案例等形式传达监管要求,总体上效果良好。 

期间,在异常交易标准公开方面,沪深两所分别在科创板、创业板开展了试点工作。其中,上交所在2019年6月向全市场发布了《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深交所在2020年6月向全市场发布了《创业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

专业人士介绍,随着监管实践不断成熟,交易所在总结评估监管经验的基础上,持续优化完善监控标准,形成了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并于2023年落实全面注册制时向全市场公开发布。 

因此,从历史经验推测,可能将延续此前的标准公开路径,先将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标准向证券公司发布,并预留一定过渡期,由证券公司做好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工作,规则基本成熟后再向市场公开发布。在此期间,与传统做法类似,交易所会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监控情况,持续优化完善具体标准。同时将通过合规培训等形式帮助券商、私募等主体更好理解程序化交易监管的具体要求,督促规范交易行为,维护好市场秩序。 

茂源量化表示,程序化交易实施细则的落地,对量化交易涉及的主动报告,交易行为,信息系统等给出了更明确的实施要求,有利于量化交易的参与者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公平有序地参与市场交易,持续提高自身的内控和管理水平。经过多年的发展,程序化交易机构已经成为了A股市场重要的参与力量之一,正确引导程序化交易行为,可以起到促进价格发现、为市场提供流动性的积极作用。相信本次《实施细则》的要求能够更好地提高市场有效性,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加公平、透明的交易环境,体现出金融的人民性和社会性。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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