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头鹰、蛇、小鳄鱼接连到访 这个派出所成了“动物救助站”
扬子晚报 2023-06-01 12:36

“再这样下去,我们派出所就变成动物救助站了!”镇江丹徒公安分局辛丰派出所民警调侃道。5月31日,记者从这家基层派出所获悉,短短三天,该派出所连续接到3起动物相关警情,从爬行动物到鸟类兽类一应俱全,既有常见的蛇,也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猫头鹰,更有令人惊愕的小湾鳄!

“喂?110吗?我们田里有一只鳄鱼!”5月27日下午,辛丰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黄墟大叶庙农田里发现一只鳄鱼。民警到达现场时,附近村民正在抓捕鳄鱼,民警立即上前进行协助,一起成功将鳄鱼控制住。“现场目测,这条鳄鱼身长约50厘米,还是鳄鱼宝宝。”民警告诉记者。

民警随后联系了专业人员对小鳄鱼进行了全面检查,其身体状况良好。经比对确认,此条小鳄鱼为湾鳄,属于国家二级濒危保护物种,成年湾鳄体长可至10余米,攻击性极强,不属于本地鳄种。

那么,小鳄鱼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救助站和林业部门分析认为,这条小鳄鱼属于人工养殖。但民警走访了附近的居民和群众,未找到主人。目前,鳄鱼宝宝已移交至丹徒世业洲开心农庄妥善安置领养。

“警察同志,你们快来,我们家飞来一只猫头鹰,好像受伤了……”5月28日,辛丰派出所又接到了一起野生猫头鹰的救助电话。民警到达现场后,热心群众已将猫头鹰安置在纸箱中。经过民警初步检查,该猫头鹰除了脚部有伤外暂无其他明显外伤。目前,辛丰派出所已将猫头鹰移交给丹徒区森林救护队救助,待猫头鹰痊愈后将其放归大自然。

此外,派出所民警还上演了一出“捉放蛇”。

警方就此提示:夏季各类动物开始活动活跃,如发现受伤或被困的野生动物,请立即报警或联系林业部门,以便专业人员及时妥善救助。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等均属于违法行为,如有发现请立即报警。

文/高枭雪 鲍玉莹 万凌云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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