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冀交通事故车险服务一体化消费者问答(六)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6-15 16:56

2022年12月28日,北京银保监局、河北银保监局、北京公安交管局、河北省公安交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京冀交通事故车险服务一体化有关工作的通知》(京银保监发〔2022〕361号),并共同指导两地保险业推出京冀交通事故车险服务一体化三项便民举措:“京冀两地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承诺"、“京冀两地机动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案件理赔服务指引”、“北京市通州区与河北省北三县交通事故“互碰快赔”一体化"。两地车险消费者可获得统一标准的车险理赔服务,更好的应用自行协商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并在全国率先享受跨省市双车事故“不相约、不同时、不同地”的创新理赔服务。

以下是您在体验京冀车险服务一体化服务时的常见问题,答案早知道,便捷轻松享。

1.适用“互碰快赔”的双车案件,无责方应当做什么?

答:一是确认全责方当事人完成保险报案,接收全责方转发的报案受理短信;二是凭事故现场影像及全责方转发的报案短信即可前往全责方保险公司在试点区域内的服务网点办理理赔。

2.北京车辆在北三县出险或河北车辆在通州区出险否可以回车辆所在地定损维修?

答:案件符合“互碰快赔”条件的,在明确事故责任,完成保险报案后,在北三县出险的北京车辆,可以自行前往北京地区全责方保险公司的服务网点定损维修,在北京地区出险的河北车辆,可以自行前往北三县区城内全责方保险公司的服务网点定损维修;案件不符合“互碰快赔”条件的事故方均须在事故当地完成定损,如有需要可返回车辆所有地进行维修。

3.如果责任方不配合理赔,保险公司将如何保障无责方的权益?

答:如责任方未明确表示拒绝赔付,且未在规定时限内签署赔付无责方授权书的,责任方保险公司将向无责方说明“怠于索赔”理赔服务流程并进行赔付。

如责任方明确表示拒绝赔付的,无责方保险公司将开展“代位求偿”工作并向无责方先行赔付。

文/金仁甫

编辑/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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