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光大证券董事会办公室对中新经纬表示,该监管措施是香港证监会对光证香港在2015年1月至2017年2月期间进行反洗钱合规性调查的结果。目前光证香港已认真对照监管要求,完成相关问题整改并实施有效的管控措施。
据香港证监会披露,光证香港在2015年1月至2017年2月期间,没有实施充足及有效的制度和管控措施,以防范及减低与第三者存款相关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特别是,光证香港未能有效地识别及检查透过其在某家本地银行开立的多个子账户作出的第三者存款,也未能侦测可疑的客户存款。
香港证监会在事实摘要中详细列明了光证香港本次被罚的违规操作、结果及原因等。其中就未能识别透过该等子账户作出的第三方存款,香港证监会提到,其对光证香港于有关期间收到的存款进行抽样检视,过程中发现光证香港未能识别178笔透过光证香港在某家本地银行开立的多个子帐户作出的第三者存款,金额超过2.5亿港元。
香港证监会还披露,其识别到某些光证香港客户账户内的可疑存款,比如11名客户从多名与其关系不明的第三者收到五笔或以上的存款;7名客户收到的存款净金额与他们的估计净资产不相称;及5名看来互不相关的客户在四天内收到来自同一名第三者合共约500万港元,而该5名客户使用有关资金买卖同一只股票。
有鉴于此,香港证监会对光证香港公开谴责并处以380万港元罚款。香港证监会还认为,光证香港犯有失当行为,及其进行受规管活动的适当人选资格受到质疑。 (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