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诱导沉迷……针对这些算法不合理应用导致的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并于3月1日起施行。
日前,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wenjuan.com),对1144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5.3%的受访者曾被算法推荐服务困扰过。56.1%的受访者关注《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受访者中,00后占27.2%,90后占51.7%,80后占21.2%。
75.3%受访者曾被算法推荐服务困扰
东南大学大三学生王琦认为,智能算法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生活更便捷,但由于算法的用途未必是符合消费者利益的,如果不加以管制,一定会产生许多问题。“当商家只想着牟利而忽视了消费者权益时,就会造成侵权。更不用说那些不告知消费者、直接盗取消费者信息的行为了”。
调查中,75.3%的受访者曾被算法推荐服务困扰。
北京某机构新媒体编辑孙彦说,在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后台自动获取用户数据的情况很普遍,这是很明显的过度收集信息的行为。“我之前在某购物平台浏览过家用乒乓球台的商品信息,紧接着在使用某社区网站时,就被广告推荐乒乓球台,很明显是自己的浏览记录被获取了”。
调查中,62.2%的受访者觉得生活中“大数据杀熟”普遍,32.4%的受访者觉得一般,仅5.3%的受访者觉得不太多。
孙彦表示,经常会碰到被算法“杀熟”的情况,“我习惯用某款地图软件叫车,打车的车型分为经济型、豪华型等不同类别,我一般都打经济型,去年暑假有几次受极端天气影响不好打车,就打了几次豪华型的车。之后明显感觉基础打车费抬高了”。
北京某公司电气工程师张腾认为,要在用户隐私和产品使用上做平衡。“基于用户主动行为进行的数据获取是比较合理的。但许多软件跳过用户决策,暗中搜集用户信息,这就不合理了,比如App在后台运转时,甚至手机黑屏时,都在暗地里获取用户信息,甚至是获取用户使用其他软件的情况,这就是对用户隐私的侵犯”。
56.1%受访者关注《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中国传媒大学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说,不管是出于提升服务的目的,还是想实现精准营销,甚至去预判商业发展,都离不开基于算法产生的数据收集与判断,所以企业动力十足、能力强大。政策和法律的限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调查中,56.1%的受访者关注《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其中15.7%的受访者非常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对于四部委新出台的管理规定,不能单独去看,要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一起理解,这是一个体系。电子商务法主要侧重给消费者选择的权利,个人信息保护法侧重于从算法基础、数据分析上来保护个人隐私。而目前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则着重聚焦于算法技术的相关规制,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算法出台的规章,这部新的法规,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责任。这样一部专门性法规,再结合其他法律中关于算法的一些规制,实际上就能对算法引起的问题起到很好的治理效果。
朱巍介绍,新规针对两类特殊人群有特殊保护,一个是未成年人,一个是老年人。同时要求算法不能把用户的不良嗜好作为推荐的标签标记,比如涉黄、涉暴,要求算法要遵守公序良俗,趋利避害,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这些规定其实在其他的法律里也有体现,比如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还有网信办出台落实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都对禁止算法传播的内容进行了规定。所以四部委此次出台的新规,是在一个已有的法律网络基础之上,进一步总结凝练来制定的,是在算法规制方面的一次进步”。
王四新说,规定从外围要求企业不利用算法作恶,很容易做到,但是想让算法公开透明,这对企业而言是一种挑战。综合来讲,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机构,应该以监管者的身份,来对企业进行实时监管,避免算法成为监管黑洞。
“算法歧视,不光是大数据杀熟产生的价格歧视,还有些标签化的歧视。比如电商平台会判定你的价值,觉得你价值高就推荐好的白酒,认为你价值低就总推荐九块九包邮,这对消费者的人格也是一种侵犯,先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再推荐商品。”朱巍说,这可能是我们国家之后要完善的立法方向。
文/王品芝 潘泽强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