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月16日通报:1月15日20点35分,海宁市收到协查函,杭州市一名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姚某、王某流入海宁市。市疫情防控办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目前,密切接触者姚某、王某均已纳入集中隔离管控,首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排查到的次密接均已落实管控。现通报密切接触者姚某、王某的相关轨迹:
一、密切接触者姚某行程轨迹
1月13日,12:30从余杭高铁站乘坐杭海城际铁路返回海宁,13:10抵达浙大国际校区站;13:33在碧云路海洲路口站乘坐30路公交车至横山社区站,下车后返回家中;14:29从横山社区站再次乘坐30路公交车至碧沄大酒店站;14:40换乘20路公交车至火车站站,14:55下车后在火车站出站口室外取电瓶车自驾回家;15:19到硖东菜场购买排骨,15:21离开,市场内全程戴口罩;16:51到狮岭菜场买菜,16:59离开,随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月14日,18:15步行至横山社区附近99商业广场二楼超市,18:26离开商城,随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月15日,7:43骑电瓶车至王店镇修理电子秤;9:20返回家中,12:00左右主动向社区报备,由社区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二、密切接触者王某行程轨迹
1月13日,与密切接触者姚某同轨迹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月15日,12:00左右由社区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姚某、王某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主动到就近的镇(街道)综合服务点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前往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密切接触者不是确诊病例。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日常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不扎堆,少聚会,出入公共场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文/记者 李佳 杨茜茜 陈亚宇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