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10起不正当竞争案件,主要瞄准医美市场。其中涉及虚假宣传医生资历、医疗机构资质荣誉,虚假宣传医美产品功效、服务疗效,通过“刷单炒信”、直播等方式虚假宣传等多种行为类型。
号称曾任三甲医院医生 其实只是短期进修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医美行业的违法问题,可以概括为“三非”,即非法的医美机构、非法的医美医生、非法的医美产品。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医美机构超过3万家,而拿到美容外科主任医生证书的医生不超过5000人。实践中,由于医生少、需求大,一些医疗机构以所谓名医名师、专业医疗资质等噱头,为医疗美容效果背书。通过虚构、夸大医生资历、医疗机构资质荣誉等方式,给消费者以服务品质保证的假象;甚至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成功”等不当关联,编造“整容改变命运”等故事,欺骗、误导消费者,扭曲审美认知。
以北京爱悦丽格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为例,其在大众点评APP主页宣传其诊所医生李某为原三甲医院医生,经调查,该医生实际其仅到中日友好医院进修,而非中日友好医院正式医生。
除了虚构医生资历,夸大、杜撰医美机构资质荣誉等乱象也层出不穷。
四川省绵阳韩美医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店内墙壁上“韩美医疗整形美容——专家介绍”栏集中对其机构医生姓名、荣誉资质、擅长项目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其中的“曹某某”“郑某某”既不是该机构的特约专家,也未在该机构处开展过医疗整形服务。该机构在不能提供其荣誉资质、擅长项目的证明资料情况下,仅凭同行推荐,就将其两人放于首要位置进行宣传。同时,利用微信杜撰机构是从韩国首尔发展而来,有68个分支机构,国际级连锁医疗美容机构等虚假情况;江苏省南京美贝尔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于去年8月份制作了6个KT广告板,分别介绍6名工作人员信息。其中,工作人员陈某为“韩国首尔大学医学院特聘外籍教授、澳洲墨尔本整形专家课程国际讲师”,刘某为“日韩鼻整形协会荣誉会员、凝时焕眸术整形专利获得者”等宣传信息不实,是该医美机构为了包装医生进行的夸大、虚假宣传。
市场监管部门对以上医美机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或30万以上。
“医美托”制造颜值焦虑 “种草”产品功效不实
医美行业乱象丛生,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医美机构在消费者中制造“容貌焦虑”“身材焦虑”情绪,虚假宣传、过度宣传等问题凸显。有的机构虚构诊疗前后对比图,有的一味鼓吹产品或服务疗效,通过使用虚假案例、虚构疗效等方式,对医美效果进行夸大、虚假宣传,对风险、后遗症避而不谈。
通报显示,浙江省台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医美平台新氧APP发布的“氧气zuzmc的美丽日记3.11假体隆胸”“爱末回生的美丽日记6.15鼻部多项”医美案例为艺星集团内其他医院案例,并非该医院真实案例,但当事机构在案例下标示“医院:艺星整形美容医院(台州旗舰店)”。同时,当事机构在网站上使用病人形象作宣传,展示手术过程以及手术后效果照片,使用虚假案例对自身进行商业宣传,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浙江省温州建国化妆品有限公司在温州顺锦国际宴会中心组织开展“凤凰阳光光子床养生项目发布会”的美培会,宣传光子能量产品。宣传牌的内容包括:“+睡眠质量优化85%”“+新陈代谢加速13%”“+体内毒素净化69%”“+寒湿气排出72%”“+亚健康改善90%”等。该公司经营的光子能量垫、光子能量腰带为一般产品(非医疗器械),却宣传其具有疾病防治效果、医疗功能,以制作宣传资料、编写使用宣传话术资料、组织开展美培会等方式虚假宣传其产品性能、功效,以达到诱导客户购买的目的。据了解,截至被执法人员查获之日,当事人销售金额共计335915元,销售利润为67715元。
市场监管总局强调,规范医美市场营销宣传,不仅要清除虚假、夸大宣传等弊病,也要整治通过“软文”“种草笔记”等形式进行植入推广、虚假营销等变相误导公众。
医美评价都是店家“刷单” 顾客其实是员工
随着医美行业消费群体日益大众化,消费渗透率提升,低龄和刚接触医美的消费者增多。然而,医美行业单次消费价高、涉及专业知识复杂、决策失误需要承担的风险大等特点,使得消费者在消费之前大多会通过网络研究“攻略”,“评价”是消费者进行医美消费决策的重要参考因素。正因为医美消费的这些特点,消费评价等原本需要消费者依据真实服务体验来撰写的内容,被部分不良医美机构弄虚作假。一些机构通过“刷单炒信”,编造用户评价、直播带货等方式虚构交易、虚假评价,误导消费者盲目消费、冲动消费,甚至出现医美整形失败等案例。
通报显示,江苏省南京熙涵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为了尽快打开市场,从去年6月起,雇佣张某等8名刷单人员,在大众点评网上店铺平台上以消费者的身份下单并支付费用,实际并不消费,交易完成后,该机构将下单的费用退还给上述8名刷单人员,并按照30元/单标准给予刷单佣金。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该机构以实际下单、不实际消费的方式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在大众点评网络平台形成虚假的销售状况及用户评价,共计刷单220笔,刷单佣金6600元,支付刷单费用13.48万元。据通报,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处罚款35万。
海美希卓馨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作为平台内经营者入驻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新氧App”平台,2021年1月9日新氧账号“氧气bqwbqo”在该机构新氧账号“上海美希卓馨医疗美容”下发布日记评价内容,而账号“氧气bqwbqo”的实际用户为海美希卓馨医疗美容门诊部员工,该员工应其上级要求购买机构所销售的医美项目是为了编造用户评价给机构新氧账号获取好评,提升人气,该员工并未实际接受相关项目服务,是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的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随着直播方式的普及,不少爱美者选择在直播间下单医美项目或器械,然而,不少公司却试图在直播间“钻空子”进行虚假宣传。梦泉时尚(北京)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在快手短视频APP上注册的个人直播账号进行直播,用以促进自营商品的线上销售。该机构工作人员在宣传标称为“花源密语抑菌凝胶”的二类消毒产品(非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产品过程中,使用了治疗类功能性表述,对消费者产生实际误导,这一行为被处罚款20万。
据数据,2021年1-9月份,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5397件,罚没金额3.5亿元。其中,涉及医美领域虚假宣传案件71件,罚没金额355万元。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