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借贷宝的配合下,西部某基层法院成功庭前调解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这种模式有效降低了司法的时间、经济成本,促进了社会和谐。
笔者走访了解到:“这几起案件有一些共性。债权人都是拿着借贷宝出具的整套证据前来起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借贷双方认可案件事实,适于庭前调解;借贷双方均是亲友关系,通过沟通化解纠纷的几率大。其中一位债务人经过法官教育,知道了拒不还款的严重法律后果后,当即就归还了3万元欠款。”
首先,这几起案件调解成功有一个重要前提——选择了正确的时机。庭前调解是在法庭开庭之前的调解程序。除了庭前调解外,法院调解还包括庭后调解。但对于一般的民事案件来说,庭前调解优于庭后调解。
一位法律专家称:“庭审活动有强烈的对抗性。为查明事实,庭审通过当事人举证、进行质证、法院认证而展开,在这个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无不充满着对抗,这种对抗非常容易激化双方矛盾。在这种背景下有理的一方当事人作出妥协是困难的。有利的一方当事人往往要求法院判决,而拒绝调解。”
其次,借贷宝在促成借贷双方和解方面,提供了有利工具。对债务纠纷的庭前调解来说,要想顺利进行,有两个关键问题需要厘清:一是债权债务关系是否真实,二是如何偿还。
借贷宝创新组合工具、精细化贷后服务,有效推进案件进展:
一来,提供的证据有效且成体系。如果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借贷宝会协助提供借款协议、出借资金流等整套材料,有助于法官明晰案件事实,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避免借贷双方隔空打嘴仗,耽误案件审理。
二来,给债权债务双方提供多种履约、重组方式。逾期阶段,电催员会先向债务人核实情况:如果只是忘了,借贷宝提醒还款;如果还款确有困难,但有意愿,借贷宝提供展期、分期等方案。
债权人往往期望较高,急于收回欠款,不愿意主动向债务人提出展期、分期。债务人提出展期、分期,也显得诚意不够。借贷宝居中调解,双方更容易在利率、期限、期数上达成一致。
事实上,调解制度在我国具有悠久历史。中国贵为礼仪之邦,在古代民间发生纠纷,调处息讼的案例并不罕见。早在西周的铜器铭文中,已有调处的记载。至两宋时,调处已经呈现制度化的趋势。
然而,囿于社会发展局限,古代的调解注重息事宁人,更多地采取折中调解的方式劝和双方,往往会忽视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借贷宝配合法院提供的庭前调解工具,会更多地考虑借贷双方的利益,让双方自愿达成和解。从长远来看,一方面,会真正避免激化双方矛盾,修复亲友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另一方面,可以提高法官办案效率,降低司法成本。
文/金仁甫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