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区的张先生称自己在汽车销售公司买了辆SUV,可上路没多久就被警察拦下,称自己购买车辆属于轻型厢式货车,给自己开出了600元罚单,并责令整改。张先生说,买车时商家一再承诺“不会有人查”,可如今开始限行后连门都开不出去,于是将汽车销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车退款。
9月27日,该案在北京房山法院开庭审理。
买车送指标?买家称被忽悠了
北京房山区52岁的张先生,于2020年3月在房山某汽车销售公司,经业务员秦某接待下,以12.4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某品牌SUV。
张先生说,购车过程中,秦某介绍,虽然所卖车型与其他配置相当的国产车相比价格高出7万元,但车辆“自带指标”,可以连车带牌过户到客户名下。
“他们说我不用摇号,这个车牌是国家品牌方合作特批的。”张先生说,与家人商议后,自己于2020年3月29日,到该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车辆,并由其代理车辆过户。
可提车时,张先生却发现行驶本上标注所购车辆为封闭货车,“当我向业务员秦某询问,并要求退车时,秦某说车辆不会被监控探头拍到,也不会被警察查到,告诉我可以放心使用。”张先生表示,2020年8月16日,自己驾驶所购车辆在路上行驶时,被交警拦下,被告知该车辆为非法改装的货车,必须去掉玻璃、换成铁皮、贴上反光标志、喷印放大号牌且办理货运许可证后,才能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内行驶,并对张先生处以600元罚款。
“销售过程中,汽车销售公司一直在说是客车,根本不提货车的事儿。”张先生表示,那辆车和普通家用车辆一样,在4S店的时候就被进行了非法改装,将铁皮换成后窗玻璃,张先生认为,作为一般群众,自己根本没有能力分辨。
据了解,自2021年1月1日起,北京房山区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港澳高速公路(不含)、南六环路(不含)、右堤路(含)围成的区域内道路,每日6时至23时,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张先生说,购买该车辆后,由于限行规定,这辆车只能半夜才能开出来。于是自己找到汽车销售公司要求退车,遭到拒绝。后无奈将其诉至房山法院,要求全额退还购车款12.45万元、交通违章罚款600元,以及因不敢使用而长期放置后更换车辆电瓶的费用600元,共计12.57万元。
卖家:清单上明确写着“本人已知晓”
“我们公司不存在欺诈的,车辆行驶证上写得很清楚,而且我们绝对不敢在店里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有关部门和厂家都会查。”汽车销售公司辩称,张先生所购买的汽车存在客车版和货车版,两款车型虽然车型一样,但是使用性质不同。
首先货车版是无需指标摇号的。“另外,我们业务员不可能会说客户不用管行驶本上怎么写的,都是和政府商量好了之类涉嫌违法的内容。”他说,张先生作为一个在北京生活20多年的老司机,不可能不知道此类常识。
同时汽车销售公司表示,目前业务员秦某目前已经离职,张先生所说的对话无法分辨真伪,整个交易过程中,能够确定事实的只有两张票据,其中一张张先生签字的票据上载明“本人已知晓购买车辆为轻型厢式货车”。另一张票据,则是张先生在店里提走车玻璃和后座的配件清单。
“这些改装配件,都是张先生自己要求带走的,除此之外,他们还找我们订了套车玻璃和座椅,也一并带走了。”汽车销售公司认为,不论张先生买厢式货车出于什么目的,但确实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不能接受张先生退车、退款的请求。
对此张先生一再强调,自己直到过户才见到行驶证,而且关于单据上的签字,自己并不清楚。
随后法官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日宣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