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联动,追防并重,吉林省织密收紧追逃追赃“天网”
吉林日报 2021-09-27 15:40

2021年1至8月,吉林省共追回出逃人员79人。

2021年年初,吉林省潜逃6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王某主动投案,“天网2021”行动首战告捷。

此后,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和“廉洁吉林”微信公众号相继发布外逃人员归案消息,追逃追赃成绩单不断刷新。

3月,潜逃23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郭军主动投案;4月,在逃23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王维春被抓捕归案;5月,在逃11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郭宏雷主动投案;7月,外逃22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朴哲浩回国投案……

一个个难啃的“硬骨头”,一件件错综复杂的陈年积案,在追逃追赃一刻不停歇的强大攻势下逐个击破,彰显了我省反腐败追逃追赃的坚定决心、强大效能。

织密“天网”,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

省委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对追逃追赃工作的全面领导,设立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建立了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

监察体制改革后,省纪委监委进一步突出追逃追赃主办职能。省追逃办在原有省纪委监委、省组织人事部门等9个成员单位基础上,整合优化资源,增加了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4个成员单位,建立起信息共享、协作联动、结果反馈机制,各成员单位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极大提升了追逃追赃能力。

2020年12月,省纪委监委调整内部职能分工,确定第十四审查调查室专门负责统筹协调全省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全省9个市州、60个县市区成立工作专班、明晰工作责任,重新确定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和领导分工、组成人员,组建稳定的追逃追赃专业队伍,建立起省市县三级追逃追赃工作体系,不断织密工作网络。

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全省各级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实行工作横向延伸,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等部门发现涉案人员出逃、涉案资金外流等情况时,与追逃追赃部门及时沟通、合作,实现审查调查与追逃追赃工作的有效衔接。

2015年至今,我省共从境内外追回出逃人员317人,追回赃款约12.62亿元。其中,省监委成立后追回职务犯罪出逃人员136人,追回赃款约8.16亿元,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追逃追赃的治理效能。

高压震慑,以个案攻坚带动多案侦破

“我外逃了20多年,用的是假身份证,在每个地方待一段时间就走,并切断一切联系,没想到过去这么久,追逃办还是找到了我。”职务犯罪嫌疑人尹某说。

尹某曾任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局长,反侦查意识强,他出逃后隐姓埋名,湮灭在茫茫人海。

2021年3月,省追逃办对该案挂牌督办,经过主办部门艰苦努力,采取多种手段,同年6月,在山东烟台将在逃22年的尹某抓捕归案。

始终保持追逃追赃工作高压态势,有逃必追、一追到底。

省追逃办对全省职务犯罪在逃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对在逃案件集中清理、统一归口管理,先后将100起重点案件纳入督办范围,精心研究追逃方案,做到“一案一底卡、一人一专班”,逐案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不断压实主办责任。

研究制定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政策感召、攻心劝导,对强硬分子,开展国际合作。在强大攻势下,我省两名“百名红通人员”全部归案,叶某、李某、裴某、付某等4名原省管干部被全部追回。

“考虑到出逃人员心理特征,我们连续三年开展专项行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排查和劝导工作,有针对性地组成联合追逃组实施抓捕。”省纪委监委第十四审查调查室负责人介绍,2019年至2021年,全省通过专项行动共追回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1人。

筑牢堤坝,防住一个就等于追回一个

2021年4月,省管干部隋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此案是我省查办的首个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虚假身份进行职务犯罪的案件,也是省纪委监委筑牢防逃堤坝的又一成果。

“我们坚持追防并重、关口前移。在年初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证照清理专项工作时,发现隋某持有2套假身份,经进一步甄别,发现他存在长期利用假身份收受贿赂、隐匿赃款等违纪违法行为,便果断对其采取措施,阻断外逃可能。”办案人员介绍。

省追逃办将防逃工作与追逃追赃工作同部署、齐推进,坚决落实防逃措施。切实盯住源头、管住日常,抓好人员、资金、证照三个源头管理,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完善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核查制度,加强对跨境转移赃款行为的有效管控,建立防逃预警机制,全面扎紧防逃制度篱笆。

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我省在全力追逃、高压震慑的同时,持续强化宣传教育,报刊、电视、网站、微信多管齐下,及时发布外逃人员归案信息,增强政策感召力,打消外逃幻想,形成不敢逃的震慑、扎牢不能逃的笼子、营造有逃必追的氛围。

2021年7月,外逃人员李某通过网络平台看到相关宣传短视频后,主动联系办案人员回国投案。2020年以来,全省无新增出逃职务犯罪公职人员。

出逃腐败分子带走的都是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决不让腐败分子坐享赃款“红利”。2021年是“追赃工作年”,全省各级追逃追赃部门在追逃的同时加大追赃力度,坚持“应追尽追、还给人民”,有效破解资产查找、冻结、没收、返还等难题,坚决打击涉腐洗钱犯罪,让赃款在境内“藏不住、转不出”,在境外“找得到、追得回”。

按法律程序开展追赃,最大限度挽回损失。“红通”人员闫某回国投案后,罚没并追缴涉案赃款和违法所得收益共计3.29亿元;裴某回国投案后,积极退赃争取宽大处理,主动上交涉案财物价值近3300万元……

监察体制改革后,吉林市纪委监委无缝衔接了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此前办理的杨某等人共同受贿的金融领域新型犯罪案赃款追缴工作。经过三年多不懈奋战,梳理资金8.5亿元,目前已追回赃款3.32亿元,冻结各类投资及账户资金1.2亿余元,从境外追回赃款1100多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天网”越织越密、越收越紧,腐败分子将无处藏身、逃无可逃,主动投案才是唯一正确选择。

编辑/孙政洁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