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对杭州市政府办公厅一级巡视员何美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美华理想信念坍塌,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与他人串供,转移大量涉案物品;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缺失,长期、多次、大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贪欲膨胀,“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用地审批、项目承接、项目落地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亲属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何美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何美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杭州市委委员职务、终止其杭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何美华简历
何美华,男,汉族,1961年10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金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婺城党工委副书记,金华市委副秘书长、婺城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华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金华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党组成员,金华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金华市副市长、义乌市委副书记、市长,杭州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杭州钱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杭州市政府办公厅一级巡视员。系第十二届杭州市委委员、杭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
编辑/赵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