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早7点20分左右,贵阳南明交警五中队民警谢鹏正在达高桥开展执勤执法,安排拖车对该路段违停车辆进行拖移时,突然发现从前方火车站车辆分流处开始,车辆发生排行。
为规范行车秩序,提高通行效率,达高桥进入火车站车辆分流处分成4条车道,从左至右分别是一条公交车车道、两条社会车辆通道和一条出租车通道,各类车辆分道行驶。
该路段的早高峰还没来,车流并不大却意外出现排行。民警上前排查发现,左侧社会车辆通道入口位置,一辆出租车和一辆白色私家车挤在一起,两车发生了刮擦。旁边,两车的驾驶员正激烈争执,对后方车辆排队视若无睹。
经询问了解到这只是一起车损事故,无人员受伤,民警让两名驾驶员按照“快处快赔”程序处理,拍照后赶紧撤离现场,恢复道路正常通行。
可出租车驾驶员符某却拒绝撤离现场,情绪激动地称白车开车过程中一直曲线行驶影响到他才会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白车驾驶员现场赔偿他的修车费和台班费等损失才愿意撤离。
对于出租车驾驶员的指责,白车司机否认自己曲线行驶,认为赔偿应按照最后的事故责任认定来划分,拒绝了出租车驾驶员的要求。赔偿要求遭拒后符某情绪激动,拒绝撤离现场。
经现场调查了解,白车之前行驶中曾变道避让别的车辆,并不存在一直曲线行驶,准备驶入社会车辆通道也属于正常驶入。道路最右侧有出租车通道,出租车本应驶入专用通道却来挤社会车辆通道。
民警劝导符某,有事先把现场撤了再协商,不能影响大家通行,符某仍我行我素不听劝告。面对民警再三警告,符某不仅拒绝撤离现场,更是情绪激动地称:“我今天就不撤离现场,车子也不要了,有本事就把车拖走!”
为了尽快恢复交通,民警只得强制撤离现场,同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民警依法对符某驾驶的车辆进行暂扣。随后,朝阳派出所民警对符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据了解,事故民警经过调查,判定出租车司机符某在该起事故中负全责。此外,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不撤现场造堵、不服从交警指挥,符某还将面临处罚。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