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作生活的节奏越来越快,“颈椎病”、“富贵包”等病痛在年轻人身上也越来越普遍。有人嫌去医院麻烦,热衷于“网络问诊”,殊不知,“网络问诊”虽方便,但却隐藏着一定的风险,网络背后,你以为的“白衣天使”有可能就是黑心诈骗犯。
2018年10月起,被告人石某、邱某在其开设的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内,通过编写虚假案例推文、利用网络热门搜索引擎付费推广的方式诱使被害人添加诈骗微信账号为好友。
随后,以虚构的某医师、某中医药研究院人员身份按照既定的话术剧本对被害人进行“网络问诊”,并采用杜撰产品由来、确保治愈疗效的手段骗得被害人高价购买“某黑膏”疗程(含假药“某通络液”、“修复枕”)。
期间,被告人罗某受雇作为销售主管负责日常培训、统计月度销售表、整理更新话术、确定朋友圈发布内容及检查发布情况、解答销售问题等工作。
被告人杨某、林某、陈某、黄某及同案人麦某(另案处理)等人受雇作为销售客服具体负责“看病诊治”、销售、诈骗微信账号朋友圈发布等工作。
经统计,该犯罪集团自2018年10月9日至2019年2月26日的诈骗数额为1867517元。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等七人无视国家法律,通过电信网络手段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综合考量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性、被告人犯罪地位、坦白、退赃、取得谅解等情况,依法判决被告人石某、罗某、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九个月至十年不等,并各处罚金二十万元至八万元不等。
判决被告人杨某、林某、陈某、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二万元至一万元不等。
法官提醒,有些不法分子将问诊广告、链接发布到百度、抖音等平台上,很多患者在网上寻求治疗方法时,被诱使点开链接、添加客服微信进行咨询,随后通过采用固定诈骗话术和营造虚假朋友圈、虚构医疗效果的手段骗取患者信任,在诈骗患者钱财的同时,延误患者的治疗时间,损害患者健康。
因此,广大群众在进行网络问诊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不要盲目轻信网络上所谓的“医师”,要提高辨别能力,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问诊。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