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正是出游的好时节。约上三五好友,寻访历史古迹、 游览山水风光,无疑是人间乐事。但是部分游客在赏美景、拍美照之余,出现了不文明行为,被记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黑名单”。一些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游客,被处罚款或行政拘留。
5月3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邀请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为你讲解旅游度假时不可不知的那些事儿。
2020年4月1日上午,游客刘某在玉渊潭公园西门内,为了让樱花落下拍照,用飞盘砸樱花树,损坏草坪、树木,对公园景观造成破坏。根据《北京市公园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第五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对其处以50元罚款。
2020年8月13日中午,游客马某某在玉渊潭公园内用自制弹弓射击野生鸟类,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情节较重,后被民警抓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海淀公安分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疫情期间,玉渊潭公园采取网络预约购票、限流入园措施,王某某利用多个手机号购买门票,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高价出售、从中牟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王某某被海淀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以上案例均摘自2021年4月2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和市公园管理中心会同市城管执法局等多个部门发布的2020年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黑名单”。
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入“黑名单”会有什么后果?
北京三中院:后果很严重哦~《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按照信息保存期限要求在“北京市旅游行业信用信息网”、“信用北京”、首都文明网“诚信建设”专题网页“曝光台”等网站同时公布,并上报国家旅游局。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一)对“不文明游客”联合惩戒措施包括:旅行社对在记录期内的不文明游客可以不提供服务,不予办理组团出境旅游。
记录期过后,经出具遵守文明旅游规定保证书后旅行社可接受报名参加出境旅游团队。在提供旅游服务时,旅行社可以限制其享受一定的旅游优惠政策。各旅游经营单位在旅游高峰期间,可以限制其购票参观景区、入住酒店、参团旅游。旅游主管部门在审查旅行社出境旅游团队名单时,对在记录期内的不文明游客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公安、航空、铁路、机场安检等相关部门对记录期内的不文明游客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一定的警示约束措施。
《北京市公园条例》对不文明游园行为的罚款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北京三中院:为了加强北京市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保护公园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公园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北京市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市公园条例》。该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游人游览公园禁止下列行为:(一)翻越围墙、栏杆、绿篱,在禁烟区吸烟,在非游泳区游泳,在非滑冰区滑冰,在非钓鱼区钓鱼,在非体育运动场所踢球、滑旱冰,随地吐痰、便溺,乱丢果皮(核)、烟头、口香糖等废弃物;(二)营火、烧烤,捕捞、捕捉动物,采挖植物,恐吓、投打、伤害动物或者在非投喂区投喂动物;(三)在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树木上涂写、刻划,攀折花木,损坏草坪、树木;(四)其他影响园容和游览秩序的行为。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的,按下列规定处罚:(一)翻越围墙、栏杆、绿篱,在禁烟区吸烟,在非游泳区游泳,在非滑冰区滑冰,在非钓鱼区钓鱼,在非体育运动场所踢球、滑旱冰,随地吐痰、便溺,乱丢果皮(核)、烟头、口香糖等废弃物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营火、烧烤,捕捞、捕捉动物,采挖植物,恐吓、投打、伤害动物或者在非投喂区投喂动物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在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树木上涂写、刻划,攀折花木,损坏草坪、树木的,给予警告,并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其他影响园容和游览秩序的行为,责令改正。
罚款就可以了,为什么还会被行政拘留呢?
北京三中院:并非如此!前述案例中在公园里用自制弹弓射击野生鸟类、扰乱公园秩序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照该规定,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利用多个手机号购买门票,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高价出售、从中牟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属于“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情形。对此类行为一般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健勇
编辑/王浩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