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原副总经理张家齐被提起公诉
中新经纬
2021-01-19 19:11
据“贵州检察”微信公众号19日消息,日前,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张家齐(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向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介绍,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家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核实了有关证据,听取了辩护人意见。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家齐利用担任贵州省仁怀市副市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家齐简历
张家齐,男,汉族,1961年3月生,贵州仁怀人,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201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8月至1995年10月,任仁怀县第一中学教师;
1995年10月至1996年10月,任仁怀市政府办体改科负责人;
1996年10月至1997年8月,任仁怀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1997年8月至1998年3月,任仁怀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8年3月至2000年6月,任仁怀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仁怀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兼)
2000年6月至2001年10月,任仁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2001年10月至2003年2月,任仁怀市经济贸易局局长;
2003年2月至2011年3月,任仁怀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1年3月至2011年4月,任仁怀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4月至2020年2月,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0年2月,被免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中新经纬APP)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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