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南京市集中出让9宗地块,总出让面积330128.76㎡,总起始价82.43亿元。其中,6宗地块以18.33亿元于当天成交,其余3宗地块因达到最高限价于9月18日进行摇号。最终,9宗地块以95.63亿元成交。
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底价1.45亿元竞得NO.2020G46、NO.2020G47号2宗。
NO.2020G46地块成交价1.1亿元,楼面价2340.61元/㎡。该地块位于雨花台区赛虹桥街道小行材料库地块,东至丁树路,南至规划二路,西至宁芜铁路,北至丁树路。出让面积15665.4㎡,起始价1.1亿元,竞买保证金2200万元,建筑密度≤55%,建筑限高≤50米。
资料显示,该地块竞买人及其子公司或母公司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须包括地铁投资、建设及运营,并具备相应的业绩。
地块可配建酒店式公寓,配建比例不得高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60%。建筑首层沿凤台南路不得设置沿街商铺。
建筑高度分区应按照城市设计图则要求控制,以保证周边重要视线通廊不被遮挡,高层控制线北侧规划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地块内应配建一处室内训练场馆,建筑面积不得小于800平方米,层高不得小于8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1600平方米。
地块内所建酒店式公寓可上市销售、转让,商业、办公、室内训练场馆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其中商业用房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8000平方米。
该地块位于地铁1、2号线联络线高架区间与地铁8号线小行站-油坊桥站区间东侧,地块项目实施应满足地铁结构变形控制要求,必要时须加大退让距离、减少地下室深度等措施。该地块内建设项目各阶段方案应报地铁建设指挥部进行技术审查。
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NO.2020G47地块成交价3500万元,楼面价3994.21元/㎡。该地块位于秦淮区晨光路以东(地铁雨花门站南侧)地块,东至国有土地,南至路子铺路,西至晨光路,北至江苏金陵汽车运输总公司。出让面积5476.68㎡,起始价3500万元,竞买保证金700万元,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1米。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竞买人及其子公司或母公司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须包括地铁投资、建设及运营,并具备相应的业绩。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70%。地块内不得设置酒店式公寓。
该地块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须建设办公用房,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商业用房中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剩余商业用房可上市销售、转让。
因地铁3号线轨道下穿本地块西北角,本地块已入侵轨道交通特别保护线,地块设计应满足地铁结构变形控制要求,且各阶段设计、施工方案等应报地铁部门技术审查,并征得地铁部门同意。
地块南侧现状步行通道保留,并纳入出让用地范围,其宽度不小于现状道路路幅,地上地下新建建筑不得侵入,实施单位须做好施工组织预案,确保周边居民出行安全。
德基广场有限公司以9800万元竞得NO.2020G48号地块,楼面价2330.63元/㎡。
该地块位于栖霞区仙林街道仙境路以东、羊山湖路以北地块,东至白家山,南至羊山湖,西至白家山,北至白家山。出让面积42048.71㎡,起始价9800万元,竞买保证金1960万元,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建筑限高≤12米。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地块所建房产须由竞得人全部自持,整体运营,不得销售、不得转让。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仙林大学城管委会签订《地块投资发展协议》。
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艺术传媒用地,主体功能为美术馆,包含艺术品收藏、展示及修复、研究及文化交流、公共美术教育、音乐场馆等功能。地块建设内容为100%文化设施,项目建成后,除藏品库房、管理办公、设备用房等非展示和交流空间外,向公众免费开放的面积不少于95%,且正常营业时间内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举办收费性质特展除外)。
德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3.5亿元竞得NO.2020G49号地块,楼面价10083.12元/㎡。
该地块位于江宁区谷里街道安康路以北、经四路以东地块,东至水街路,南至安康路,西至经四路,北至纬三路。出让面积29667.92㎡,起始价3.5亿元,竞买保证金7000万元,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12米≤建筑限高≤18米。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规划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12米。B分区为基层社区中心用地,可建设地上总建筑面积为2022.47平方米。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185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南京银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市下关城市建设开发(集团)以17.1亿元竞得NO.2020G50号地块,楼面价17420.12元/㎡,溢价率20.42%。
该地块位于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翠岭路以南、定坊兴苑西侧地块,东至胜蓝路,南至福园路,西至规划茗苑北路,北至翠岭路。出让面积35057.99㎡,起始价14.2亿元,竞买保证金42600万元,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60米≤建筑限高≤100米。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260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江苏亚东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7.3亿元竞得NO.2020G51号地块,楼面价6112.86元/㎡。
该地块位于江宁区麒麟街道富瑞路以南、光华路以东地块,东至沧波门南街,南至智汇路,西至光华路,北至富瑞路。出让面积41788.14㎡,起始价7.3亿元,最高限价8.8亿元,竞买保证金14600万元,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限高≤60米。
出让文件显示,地块A分区可配建不超过A分区地上总建筑面积30%的酒店式公寓,不得设置商业用房。B分区中高度下限35米仅限于住宅建筑。C分区为商办混合用地,地面为城市道路,出让地下空间应符合市政管线敷设、绿化种植等要求,出让范围为道路路面标高以下-4至-10米空间,作为停车设施使用。
地块内除酒店式公寓外,剩余面积须全部建设办公用房。其中不少于2.5万平方米的办公用房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少于5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自持期满后须经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方可销售。其余办公用房均须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260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协议》。
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以22.1亿元竞得NO.2020G52号地块,楼面价13465.45元/㎡,溢价率20.77%。
该地块位于江宁区高新园学十四路以东、药谷路以南地块,东至高家边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学十四路,北至药谷路。出让面积72943.86㎡,起始价18.3亿元,竞买保证金36600万元,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35米≤建筑限高≤80米。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A分区商业建筑占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15%-20%,商业建筑宜沿药谷路集中布置,可上市销售、转让。A分区中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35米。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6347平方米的人才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江宁区政府。
B分区为基层社区中心用地,可建设地上总建筑面积5930.25平方米。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243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浙江大树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5.1亿元竞得NO.2020G53号地块,楼面价9390.26元/㎡,溢价率2%。
该地块位于江宁区汤山温泉旅游度假区泉都大街以南、经十路以东地块,东至经十一路,南至万安祥路,西至经十路,北至泉都大街。出让面积27155.81㎡,起始价5亿元,竞买保证金10000万元,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商业建筑占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15%-20%,可上市销售、转让。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24米。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180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南京万融置业有限公司(万科)以38.1亿元竞得NO.2020G54号地块,楼面价22127.87元/㎡,溢价率20.19%。
该地块位于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和燕路418号B地块东侧,东至燕园路,南至栖霞大道,西至规划支路,北至黄河路(规划)。出让面积61493.24平方米,起始价31.7亿元,竞买保证金,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60米≤建筑限高≤100米。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内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应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可上市销售、转让。裙房及配套商业不受最低建筑高度限制。地块内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8609平方米的人才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江南小化工集中整治工作现场指挥部。
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320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编辑/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