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19个月上市,上市13个月退市,瑞幸真是够快!
6月26日美股盘前,瑞幸咖啡宣布,撤销召开听证会的请求,不再寻求推翻纳斯达克要求公司退市的决定。
当日开盘后,瑞幸咖啡股价大幅跳水,连续6次触发熔断,最大跌幅一度超过60%,最终收于1.38美元/股,跌幅为54%,市值萎缩至3.47亿美元。
6月27日早晨6点,瑞幸咖啡进一步明确了退市事宜,官方微博宣布,公司将于6月29日在纳斯达克停牌,并进行退市备案。
触发6次熔断的暴跌行情,就此成为瑞幸咖啡在纳斯达克的最后一夜。
正如瑞幸咖啡所言,退市仅是丧失上市地位,公司在国内的主体仍将继续运营。只是,依靠烧钱起家的瑞幸,没了上市融资的渠道,还能坚持多久?
有意思的是,尽管瑞幸因造假退市,还将面临巨额索赔,可包括董事长陆正耀在内的多名重要股东,非但没有“走为上策”,反而开始了股权争斗,抢起了控制权。
莫非自爆造假及退市,一切都是安排好的一出大戏?
力保上市地位只是假象?
先简单回溯一下转折历程。
2020年5月19日晚,瑞幸咖啡公告称,公司5月15日收到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资格部(Listing Qualifications Staff,以下简称“上市资格部”) 关于公司股票退市的书面通知。
对此,瑞幸方面反应激烈,立刻表示,计划向纳斯达克听证会专家组及时要求举行听证会。按照相关法律,听证会通常安排在听证请求日期后的30至45天举行。
就在收到通知的当天深夜,瑞幸董事长陆正耀深夜发文,质疑纳斯达克的决定,他表示已根据阶段性调查结果,第一时间处理相关责任人、重组董事会、更新管理层、积极进行整改,但纳斯达克不等最终调查结果就要求公司退市,出乎意料,对此个人深感失望和遗憾。
5月23日,纳斯达克告知公司听证会日期定于2020年6月25日。
6月24日,公司通知上市资格人员公司决定撤回上述听证请求,不寻求逆转或保留上市资格人员将公司从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退市的决定。
可就在6月23日,瑞幸咖啡还表示,公司正在尽一切努力尽快提交年度报表,但由于新冠疫情导致报表编制放缓,以及4月宣布的财务造假内部调查悬而未决,因此未能及时提交年报。
前期反应强烈,并表示要提交年报,很容易让市场以为,瑞幸有希望保留上市地位。受此影响,公司股价一度上涨。
可到了关键时刻,瑞幸咖啡还是放弃了挣扎,甚至不愿到听证会上试一试。
有投行人士表示,瑞幸可能早就知道自己无法扭转退市结局,如果真的上了听证会,可能会向外界暴露更多造假细节。
陆正耀不愿退出
面对问题缠身的瑞幸咖啡,陆正耀等人似乎没有“退避三舍”的意思,他们还要争夺控制权。
6月26日晚间,瑞幸咖啡连发三份公告,这三份公告代表了不同的利益方。其中一份公告显示,瑞幸咖啡宣布,将于7月2日召开董事会,考虑关于董事长陆正耀的辞职提议。
瑞幸咖啡表示,董事会决定要求陆正耀辞去董事和董事长职务。董事会多数董事根据特别委员会呈交的调查结论和建议,提出了这项辞职和免职要求。特别委员会是根据正在进行的内部调查得到的文件及其它证据,以及对陆正耀在内部调查中配合程度的评估做出了建议。
第二份公告显示,陆正耀决定在7月5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主要讨论解除董事、独立董事Sean Shao的任命等事项。
对此,董事会却建议,股东投票反对罢免Sean Shao独立董事职务的提议。因为邵孝恒目前担任董事会特别委员会主席,目前的内部调查可能受到干扰。
显然,瑞幸咖啡的董事会已经分裂成了两派,一派是陆正耀,一派则是Sean Shao(邵孝恒)。
需要指出的是,邵孝恒目前的身份是瑞幸咖啡造假调查组的组长,其自从瑞幸上市时就担任独立董事,并持有股份。
瑞幸咖啡将在7月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回应以下8项待表决决议。
决议1:免去邵孝恒的独立董事职务,自特别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生效。
决议2:免去黎辉的董事职务,自特别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生效。
决议3:免去刘二海的董事职务,自特别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生效。
决议4:免去陆正耀的董事职务,自特别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生效。
决议5:在2020年6月19日至股东大会结束期间,被任命为董事会成员的任何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如有)自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被免去公司董事职务。
决议6:如果通过1号决议,或者邵孝恒在特别股东大会决议前自愿无条件的辞去董事会职务,瑞幸咖啡放弃并永远免除追究邵孝恒在公司期间,因任职或与职务相关,而执行或履行的职责、权力、权限、自主决定,所可能发生或引起的任何损失、损害、意外事件或索赔的责任(包括过去、现在以及将来),无论是法律上还是公理上,无论公司知情或者不知情,无论公司曾经怀疑或者确定。
决议7:任命Ying Zeng为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生效。
决议8:任命Jie Yang为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生效。
上述一系列公告显示,陆正耀和邵孝恒或许在角力瑞幸咖啡的控制权,考虑到瑞幸咖啡即将面临相关法院的诉讼,陆正耀或希望通过调整董事会,继续保留对瑞幸咖啡的控制权。
巨额索赔即将到来
退市板上钉钉,可瑞幸咖啡需要解决的问题远没有结束。
上证报记者此前分别采访了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创办人杨兆全、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智斌等多名资深律师,都得到了相似的答案:瑞幸在中国运营、开曼注册、美国上市,如今中美两国的证券法均有长臂管辖的法律依据,对相关证券欺诈行为都会深入调查、坚决打击。
4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声明称,中国证监会高度关注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对该公司财务造假行为表示强烈的谴责。
中国证监会表示,不管在何地上市,上市公司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市场的法律和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监会将按照国际证券监管合作的有关安排,依法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坚决打击证券欺诈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随后在4月27日,围绕瑞幸财务造假事件引发的跨境监管合作问题,中国证监会再度发声称,自瑞幸咖啡自曝财务造假以来,中国证监会第一时间对外表明严正立场,并就跨境监管合作事宜与美国证监会沟通,美国证监会作出了积极回应。中国证监会一向对跨境监管合作持积极态度,支持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查处其辖区内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
除了集体诉讼的赔偿,瑞幸还将遭到中美两国监管部门的严厉处罚。
具体来看,美国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全称《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对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进行大幅修订,强化了上市公司高管层对财务报告的责任,公司高管必须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提供不实财务报告和故意进行证券欺诈的犯罪会被判处10至25年的监禁,对个人和公司的罚金最高可达500万美元和2500万美元。
“该案相关责任人都会受到美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部分成员不排除会受到刑事指控。”杨兆全表示。(记者 邵好)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