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法消息,8月16日,湖南省46家法院对多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的集中宣判,同时庭审同步进行网络全媒体直播。
直播活动从上午9点开始,聚焦湖南法院一批涉黑涉恶案件, 如永州中院二审审理的刘为等46人涉黑犯罪案,上诉人刘为、肖文、胡赛亮等社会闲散人员自2009年以来在永州市冷水滩、东安等地为非作恶,广收社会闲散人员为“小弟”,逐步建立起组织、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固定、层级结构清晰、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大肆开设赌场、高利放贷,牟取巨额经济利益,用以拉拢、豢养“小弟”,添置犯罪工具,以非法利益拉拢个别国家工作人员充当组织的“保护伞”,维护组织稳定,增强组织势力,支持组织活动;通过有组织地大肆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抢劫等暴力违法犯罪,排挤竞争对手,维护赌场利益;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还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多次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插手民间纠纷,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永州中院依法对上诉人刘为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上诉人根据犯罪事实、情节,分别判处二十一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在株洲市醴陵市法院宣判的游鑫、董威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该黑社会性质采取暴力殴打,强占房屋,堵锁眼、喷油漆、摆花圈滋扰等各种暴力或软暴力非法催收高利贷,严重侵害被害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扰乱金融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
被害人吴某向董威借款1.2万元,一个月被迫出具2.5万元欠条。董威后纠集人员当着吴某母亲殴打吴某,逼迫吴某母亲借款还债。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15名成员被依法严惩,组织、领导者游鑫、董威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2名组织成员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彰显了湖南法院依法打击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校园贷”,铲除金融领域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
湖南省扫黑办、湖南高院扫黑办有关负责人和湖南高院刑三庭法官做客庭审直播间同步解读此次案件宣判,并对湖南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
今年以来,湖南法院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为契机,牢牢把握“以问题整改提质”的工作重心,对照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问题,按照“三个不放过”的标准,扎实推动整改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整改任务,专项斗争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截至8月16日,湖南全省法院涉黑涉恶案件一审结案率为83.4%,二审结案率为88.9%,一二审结案率较今年6月专项督导前分别提高8.1个百分点和8.9个百分点。重刑率明显高于同期普通刑事案件。摸排移送黑恶犯罪线索691条,发出司法建议219条,深挖彻查、堵漏建制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