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很方便,可是一旦落入“套路贷”的陷阱,就可能遭遇债主上门静坐、跟踪,催着还钱。近日,思明区法院公布了相关的案例和数据。
自2018年至今,该院审理的网络借贷民事纠纷中,涉嫌“暴力催讨”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有23起,被作为线索移送的有31起。其中已被依法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有2起,其他正在侦查过程中。
放贷人告欠债人 结果把自己送进监狱
在一起网络借贷纠纷中,黄某声称陈某于2016年1月因资金周转需要,向自己借款70万元。后来因为陈某一直欠钱不还,黄某于2017年1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还款,并出具借条作为证据。
不过,这起看似简单的网络借贷纠纷,并非黄某说的那么简单。陈某称,借款并非70万,而是30万。黄某为了追讨30万的欠款,威胁他签订了虚假借款合同,制造了40万元的银行流水。之后,黄某还多次伙同他人上门纠缠,使用“软暴力”讨债。
思明区法院经审理认定,黄某的行为涉嫌“套路贷”、软暴力催债行为,裁定驳回黄某的起诉,并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之后,检察机关对黄某提起诉讼,思明区法院认定,黄某等人长期通过网络从事资金放贷及催讨业务。在放贷过程中,黄某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安排人员进行虚假走账,制造被害人获取虚高借款的银行流水痕迹。黄某还雇请人员采用蹲守、跟踪、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等手段威胁、逼迫被害人还款。
最终,法院判决黄某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
遇到暴力催讨 要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
法官表示,在受理的网络借贷纠纷案件中,大约有10%的借款人抗辩出借人上门采取不同程度的“软暴力”手段。法官提醒,遇到暴力催讨要保留暴力催讨人的姓名、聊天记录、催收的短信、电话录音、录像等,并及时报警。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借款人根据自己的能力理性借款,并通过正规渠道借款,以免惹来麻烦。
哪些行为属于“软暴力”
4月9日,两高两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行为属于“软暴力”:
1.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跟踪贴靠、扬言传播疾病、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破坏、霸占财物等;
2.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门阻工,以及通过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厂房、办公区、经营场所等;
3.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摆场架势示威、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
4.通过信息网络或者通信工具实施,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违法犯罪手段,应当认定为“软暴力”。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