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法7月17日消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治理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充分发挥银发力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鼓励和支持退休同志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发挥作用,将他们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转化为育人力量,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水平、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融合发力,有效防范未成年人受到侵害和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践需求,明确退休同志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十项重点工作:社会调查、矛盾化解、担任人民陪审员、陪同参与部分诉讼活动、教育引导、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救助帮扶、判后回访、普法宣传等。《意见》强调,务必坚持党的领导,强化问题导向,做到依法依规、因案因人施策,根据退休同志专业特长、工作经验,依据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原则,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时间。《意见》对退休同志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程序予以规范,就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保障、注重经验总结等提出明确要求。
下一步,各级人民法院、教育、民政、司法行政、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将认真落实《意见》要求,积极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退休同志投身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事业,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银发”之力托举民族未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