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两财经|被控受贿6043万余元 光大集团原董事长李晓鹏出庭受审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10-28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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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受贿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李晓鹏受贿6043万余元

李晓鹏当庭认罪悔罪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4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晓鹏利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郑州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多家单位和个人在公司融资、贷款授信、业务承揽、职工录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43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晓鹏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晓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晓鹏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长期以权谋私

“靠金融吃金融”

去年4月5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李晓鹏被查的消息,半年后的2023年10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对其进行审查调查的处理结果。

通报称,李晓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泄露尚未公开的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治家不严,家风不正;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长期以权谋私,“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5岁的李晓鹏是河南南阳市人,1977年考入隶属于人民银行的河南银行学校,后来又考入郑州大学。李晓鹏的职业生涯起步于工行,曾在工行工作了29年。他早年历任工行南阳地区中心支行贷款科副科长,郑州中心支行副行长,郑州分行副行长、行长,1995年升任河南省分行副行长,1996年调任工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1998年调任四川省分行行长,1999年调任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2002年调任工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长。2004年9月,45岁的李晓鹏出任工行副行长,分管该行最重要的业务之一零售业务。后来又担任工行执行董事,并曾兼任工银国际,工银金融租赁和工银瑞信基金三家工行下属企业的董事长。

2013年5月,李晓鹏离开了工作近30年的工行,出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在中投工作14个月后,又南下空降到招商局集团,出任该集团总经理。2017年12月,58岁的李晓鹏重返北京,出任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直到2022年3月辞任。

两任董事长先后落马

光大集团严肃清理“小圈子”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7月,李晓鹏被查3个月后,他的前任、原光大集团董事长唐双宁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一家大型中管金融企业的两任掌门人先后落马,并不多见。

2024年9月25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唐双宁贪污、受贿一案。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4月,唐双宁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职务上的便利,将其保管、使用的价值人民币301.5万元公共财物据为己有。2000年至2017年,唐双宁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中国银监会副主席,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职务调整、贷款获取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102万余元。

今年7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了中共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委员会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通报称,集团党委按照巡视整改方案,突出整改质效,有序推进集中整改,把立行立改与分步整改相结合,做到见人见事见问责,整改工作初显成效。在大力开展政治生态专项整顿方面,严肃清理“小圈子”。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聚焦李晓鹏、唐双宁及其他涉及严重违纪违法的原直管企业负责人“小圈子”,严肃进行清理。下一步,将继续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精准处理清理,既做到见人、见事、见制度、见问责,又稳妥有序,分步骤分情形分类分层分重点推进,打破以地域、毕业院校、业务条线等为纽带的各类“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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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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