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6日,长安汽车公告称,该公司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投资合作备忘录》。经双方协商,华为拟设立一家从事汽车智能系统及部件解决方案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公司(下称目标公司),公司拟投资该目标公司并开展战略合作。
根据备忘录,华为设立目标公司,其业务范围包括汽车智能驾驶解决方案、汽车智能座舱、智能汽车数字平台、智能车云、AR-HUD与智能车灯等,并将专用于目标公司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技术、资产和人员注入至目标公司,具体业务范围及装载方案在最终交易文件中进行确定。本次交易长安汽车及其关联方拟出资获取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不超过40%,具体股权比例、出资金额及期限由双方另行商议。
华为知情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华为希望打造一个由汽车产业共同参与的电动化智能化开放平台。此次与长安的合作是华为在智能汽车领域平台战略的演进, 同时还会继续在此开放平台上与更多的车企一起携手合作,不断探索开放共赢的新模式。
随着问界、智界系列车型的热销,华为智选车业务也将持续围绕鸿蒙智行,与赛力斯、奇瑞等车企一起,在技术创新、产品定义、质量管控、渠道销售、品牌营销等领域加速合作,构建智慧出行新生态,不断与合作伙伴一起,推出更多更智能、更安全、体验更佳的产品和服务。
以下为公告中的合作内容:
1.合作双方:
甲方: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合作方式:甲方设立目标公司,其业务范围包括汽车智能驾驶解决方案、汽
车智能座舱、智能汽车数字平台、智能车云、AR-HUD 与智能车灯等,并将专用于目 标公司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技术、资产和人员注入至目标公司,具体业务范围及装载 方案在最终交易文件中进行确定。本次交易乙方及其关联方拟出资获取目标公司股 权,比例不超过40%,具体股权比例、出资金额及期限由双方另行商议。
3.合作原则:目标公司将基于市场化原则独立运作,采用市场化的管理体系及 薪酬激励框架。双方承诺与目标公司进行长期合作与战略协同,业务范围内的部件 和解决方案原则上都由目标公司面向整车客户提供。甲方原则上不从事与目标公司 业务范围相竞争的业务,乙方将全面推进与目标公司战略协同。
4.目标公司将对现有战略合作伙伴车企及有战略价值的车企等投资者逐步开 放股权,成为股权多元化的公司。
5.交易先决条件:
5.1乙方完成对目标公司业务、法律、财务及其他方面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不 存在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就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与甲方达成令乙方满意的解 决方案;
5.2按双方商定的装载方案完成目标公司的实质性装载;
5.3乙方已以合法程序通过了批准本次交易及相关协议的内部决策程序;
5.4本次交易根据适用法律取得适用的政府审批;
5.5应不存在限制、禁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适用法律或政府机构的行为;
5.6未发生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结果和预测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5.7交易文件(包括股权购买协议、股东协议、章程以及最终交易文件项下定义
的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均已适当签署、交付和生效。
6.双方计划在本备忘录签署日之后6个月内签署最终交易文件,包括股权购买
协议、股东协议、目标公司章程以及最终交易文件项下定义的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文件。
(李娜)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