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节水条例》明年三月起施行 北京将严格取用水全过程管理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11-25 16:05

11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节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的决定》,均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取水、供水、用水、排水和非常规水利用4个维度,对水的社会循环全过程节水作出制度规定。在当天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春芹围绕贯彻落实节水条例及修改实施水法办法的决定的有关举措安排介绍了情况。

蒋春芹表示,北京属于资源型极度缺水城市,水资源短缺是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瓶颈。做好节水工作,意义重大。2021年,在全市经济总量突破4万亿元的情况下,生产生活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在3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为10.2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5.2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751,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条例》全面贯彻节水优先理念,从观念、意识、制度、措施上着力,明确用水总量控制、节水规划管理、规划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管理、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工作机制,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水的义务”。《条例》以健全管理模式,强化协同监管,实现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在内容设定上,从取水、供水、用水、排水和非常规水利用4个维度,对水的社会循环全过程节水作出制度规定,对工业、农业、园林绿化等各领域节水作出要求,体现了节水、治水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性,这在我国节水立法中是一个创新;《条例》还汲取了近年来我市“放管服”改革的实践成果,提出对具备条件的涉水审批事项可合并办理,利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并明确规定供水单位应当及时回应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诉求。此外,《条例》还作出水资源战略储备、用水权交易、节水信用管理等创新性制度安排。

蒋春芹表示,《条例》是本市节水领域一部重要的地方性立法,具有鲜明的首都特色,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包括加强《条例》宣贯和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宣传解读,编制分类节水指南、制作宣传片等,推广节水典型经验,普及科学的节水理念和方法,推动《条例》进机关、进部队、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提高全社会各方面、各领域对《条例》的知晓度和遵法守法意识。

同时,对照《条例》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完善非居民用水户用水计划和用水定额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实施“百项节水标准规范提升工程”、完善节水标准体系,细化完善节水考核评价制度、节水表彰奖励和举报制度等,优化完善规划水资源论证和水影响评价制度,研究提出水资源战略储备、用水权交易等新的管理制度,形成全面推进《条例》实施的系统性配套政策制度体系。

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本市将深入开展节水行动。蒋春芹说,本市将做好用水总量控制,“十四五”期间生产生活用水总量继续控制在30亿立方米以下;持续推动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开展节水载体建设、示范引领节水社区创建,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和污水资源化利用;严格取用水全过程管理,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按规定条件取水等违法取用水问题,对频发高发浪费水和偷盗水等违法问题,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加强行刑衔接;压实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行业节水责任,严格考核管理,确保各项节水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切实提升节水服务与管理水平,推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蒋若静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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