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疏影回应“桃色八卦”称“不能被诬陷”,律师:网络空间含沙射影或构成影射型侵权
扬子晚报 2022-08-19 08:10

8月16日,某娱乐八卦博主在微博发布漫画,讲述某位以都市剧出名的知性女星与已婚富豪在海南某酒店秘密约会,富豪背着妻子送给知性女星价值千万的珠宝。 该娱乐八卦博主粉丝近百万,这条漫画很快被网友热议。

这条漫画内容相当具有“在场感”,极为详细地描述了富豪和女明星是如何背着妻子在海南酒店度假,甚至还包括了该女明星是如何为富豪洗手作羹汤的内容。网友们纷纷脑洞大开,试图通过捕捉漫画中人物形象的蛛丝马迹来锁定三人的身份。没过多久,演员江疏影就被锁定了,富豪则被认为是博纳影业的实控人于冬,妻子则为于东的妻子、同为演员的金巧巧。大量网友认为这位涉足他人家庭的女明星就是江疏影的原因说来颇有点无厘头,因为江疏影前段时间曾发过在海南度假的自拍照片,照片中江疏影还佩戴了一些珠宝首饰,漫画中称该女明星为富豪做饭,而江疏影也曾在微博晒过自己下厨的照片。

16日深夜,金巧巧在微博回应称“谣言止于智者,有空多看电影。”她也颇为愤怒的表示“现在的网络真的是乌烟瘴气,营销号为了博流量点击量,各种胡编乱造,捏造事实。”18日凌晨,金巧巧直接找上了这个八卦博主,询问对方“你说的这三个人到底是谁?”但是“吃瓜”网友们似乎并不接受金巧巧的澄清,认为金巧巧这是在揣着明白装糊涂,该八卦博主对相关争议并未公开回应。

18日上午,江疏影工作室发布严正声明,表示部分网络用户的造谣对江疏影的生活、公众形象已经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工作室将继续关注此事后续,并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侵权者责任的权利。江疏影随后转发了工作室的声明,表示“欢乐可以制造,但不能编造;我可以被议论,但不能被诬陷。”直接回应该事件纯属谣言。同时工作室责令相关网络用户、媒体人士及平台删除不实内容,截至记者发稿,发布该漫画的八卦博主仍然没有删除该漫画。

虽然事件双方都发声辟谣,但实际仍有不少网友认为这是在“死鸭子嘴硬”,并坚信“这是给了营销号封口费了所以才敢出来自证清白。”另一方面也有不少网友支持江疏影维权。该八卦博主在娱乐圈营销号中知名度颇高,虽然号称自己有一手的明星八卦消息,但经常发布一些含沙射影、指向不明的图文漫画,任由网友浮想联翩,这一行径也被不少人诟病。有网友提出疑问“按照自己的猜测写文章,如果真的事实不是这样,会不会负法律责任?”

事实上,这种在网络空间里含沙射影的对他人做贬损是真的有可能要负法律责任的。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记者,并非只有行为人的行为指向特定对象时,才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因为指向特定人的方式并不限于直接表明其姓名,还可以以别名、化名或通过描述特定事件等方式指向他人,使人合理地理解为指向特定人的。他认为,在本次事件中八卦自媒体号的漫画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事实上其漫画形象的特定要素使得大众认为漫画对象为江疏影,“该八卦自媒体存在虚构江疏影插足他人婚姻的可能、这属于恶意诋毁,从而造成公众对江疏影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江疏影的名誉权。”

除了微博中常见的各类所谓的爆料漫画外,在微信公众平台等众多社交媒体上也常常出现这类含沙射影的说某某明星出轨某某人、某某明星私生活混乱的八卦,对于这类影射型的言论,赵良善介绍到,要认定影射型言论构成了侵权,一般取决于以下几个 因素:一是判断一般受众在接收言论信息后所作出的通常理解,包括言论中的对象特征要素与指向人所具有的特征要素是否具有对应性,一般受众是否会将言论与所指对象建立明确关联。二是在审查特定人是否为影射型言论所指向的对象时,核心在于审查言论中所包含的特征要素与特定人本身所具有的特征是否相对应。三是综合考虑对象的社会评价是否降低。四是此种降低与言论之间的因果关系。五是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恶意。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沈昭

编辑/弓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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