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消息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6部门发布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22年7月7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稳定增加汽车消费有关工作,并答记者问。
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是保障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方面有哪些工作考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人张雁介绍,为加快补齐城市停车设施供给短板,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和自然资源部四部委《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措施,通过扩大增量、盘活存量等多种方式,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推动缓解群众“停车难”问题,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今年1—5月,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增停车位26.94万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3万个、提升9个百分点,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张雁表示,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认真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安全要守住”的决策部署,围绕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和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一是提高基本停车需求保障水平。指导各地在新建居住社区中,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来建设停车设施。推动规划人口规模大于50万人的城市,在普通商品房建设中,按照1户1车位来配建停车位。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动,通过内部挖潜增效、片区综合治理等方式,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同时,加强停车资源共享,指导地方出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错时共享等政策制度,为居民停车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二是围绕医院、学校、商圈、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停车需求,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块,合理利用人防工程、公园绿地地下空间等,挖潜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等多种集约化停车设施。推动各地积极采用资源共享、价格调控、临时停车等措施,提升泊位使用效率。
三是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强化资金用地政策保障。健全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的停车收费机制,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主体,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制定出台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编辑/张郁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