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咸鱼订希尔顿等酒店不付款,男子骗47人逾17万房费获刑
潇湘晨报
2022-05-17 09:34
谎称咸鱼上订房有优惠,27岁的山东男子陶某某先后收取47名受害者人17万房费,在希尔顿等酒店订房却不付款,将赃款用于赌博和日常支出。今年2月,因犯诈骗罪,陶某某获刑4年。
5月16日,潇湘晨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获悉了这起诈骗案。
据判决文书披露,27岁的陶某某是山东济宁人,初中文化程度,无业。2021年5月26日,因涉嫌诈骗罪,陶某某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日被逮捕,同年10月9日,被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1年12月3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4月份以来,陶某某以注册保健品会员等名义,骗取戴某、刘某等人的身份信息注册支付宝账号,并利用上述支付宝账户注册多个咸鱼账号。
之后,在连云港市海州区民主西路某旅馆,陶某某多次在上述咸鱼账户,发布虚假的三亚艾迪逊、希尔顿等酒店代订优惠信息。
被害人在咸鱼平台下单后,陶某某使用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在酒店预订房间,但不付款。
随后谎称已订购好酒店,诱导被害人确认收货,被害人支付到咸鱼平台上的资金,被转到陶某某控制的支付宝账户内,从而被骗。
经审查,2021年4月至5月期间,陶某某利用上述方式先后诈骗黄某等47人,诈骗金额共计175350元,该款项被陶某某用于赌博、个人日常支出等。
该院认为,陶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因诈骗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依法责令退赔。考虑到陶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从宽处罚,故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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