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8千离职赔偿100万?深度起底“宁王”竞业协议
第一财经 2022-02-22 08:00 阅读量:53094

去年底,王伟下定决心要离开宁德时代。但是他一看曾经与公司签订过的竞业协议,不禁有点胆怯,协议“打击”范围比他预想中的还要大,包括了新能源行业上下游及其关联方公司。

“和不少同事研究过竞业协议后,我发现摆在我面前的就只有两条路,要么去宁德时代的合资公司,要么转行。”王伟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宁德时代的竞业协议几乎把离职员工隔绝在汽车行业之外,而无疑转行的成本对其来说是巨大的。

王伟不止一次预想到其从宁德时代离职后会“失业”,但所幸,最后王伟的结局不算太差。

2022年伊始,王伟在当地宁德时代的一家合资公司找到了一份新工作,“虽然待遇降了不少,但心情好多了。”而就在近日,他还收到了宁德时代发给他的第一笔竞业补偿金。

但并非所有人都如王伟一样,一些宁德时代的前员工已经被公司告上了法庭,他们面临的竞业赔偿金高达100万元。记者翻阅了裁判文书网上有关宁德时代竞业限制的10个判决案例,这其中不乏月工资仅8000元、工作仅3个月的前员工。

需要指出的是,竞业协议在汽车行业并不罕见。去年8月,长城汽车《竞业限制实体名单》及协议流传于网络,这份名单上罗列的企业数量达到了130个,囊括了几乎所有与长城汽车存在竞争关系的本土与外资整车企业以及产业链公司。但在裁判文书网上,记者并未查询到长城汽车因竞业协议起诉员工的案例。

另外,记者还在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了10多家整车、动力电池、汽车零部件企业,发现少有企业因竞业禁止而将前员工告上法庭的案例,即使有,法院在最后违约金判罚上也进行了酌情处理。如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空调国际(上海)有限公司案例中,员工因违反竞业协议的实际违约金最高为12万元,最低4万元。吉利汽车状告宋某的竞业违约金虽然超143万元,但这也是法院酌情调整后的,且相当于宋某离开吉利汽车前一年的工资收入水平。

“据我了解,只要不是损害到企业核心机密,以前汽车行业的竞业协议基本是‘废纸’一张,”汽车分析师任万付向记者表示,现在企业对这方面管控的趋严,但竞业协议在发展过程中也难免有些变了味,这极大地限制了普通员工的职业发展。

10名前员工被告

日前,宁德时代将蜂巢能源告上法庭的事情引起了热议。

与之前状告竞争对手塔菲尔新能源和中创新航侵犯专利技术不同的是,宁德时代这次的案由是蜂巢能源涉嫌不正当竞争。

深究此案件背景,源头要从9位前员工违反宁德时代竞业协议开始说起。2018年-2019年期间,这9名前员工先后加入了蜂巢能源的两家关联公司——保定亿新和无锡天宏。

宁德时代发现后,在2019年-2020年间向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9名前员工均被判支付宁德时代竞业赔偿金100万元,后经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仍维持原判。

目前,宁德时代状告蜂巢能源的案件虽尚未有结果,但此案件已将有关“宁德时代是否滥用竞业协议”的讨论推向了高潮。

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有关宁德时代竞业限制的15则一审、二审民事判决书(10个案例),发现案件背后的更多细节与故事。

王某某、陈某、冀某、张某、杨某同时在2019年10月被宁德时代起诉赔偿100万元的竞业违约金,原因是此5人先后在2018年4月-12月从宁德时代离职并加入了保定亿新,后者被法院证实是宁德时代竞争对手蜂巢能源的关联公司。

上述5人在宁德时代的职位包含主任工程师、工程师、市场专员,在职月工资约为8000元-20000元,离职后收到的每月竞业赔偿金也从2603.4元-6843元不等,限制年限也从1年-2年不等,其中张某在宁德时代的在职时间仅3个月,但最后结果是这5人均需赔偿宁德时代100万元。

另外,加入无锡天宏的4名前员工则是在2020年9月被宁德时代集体告上法庭,无锡天宏也被认为是蜂巢能源的关联公司,这批前员工中其中包括两名助理工程师,最终也均被判赔偿100万元。

在此之前,作为主任工程师的杨某某也曾因加入国轩高科在2017年4月被告,被判赔100万元。

范围几乎涵盖全行业?

根据裁判文书网披露的裁决书,上述10名宁德时代前员工均不服判决结果,曾因签署的竞业协议限制范围过大、赔偿金额过高、签署人员范围过广等原因,向法院提起二审,希望无需赔偿巨额违约金,但均宣告失败。

一位签署了竞业协议的宁德时代员工告诉记者,宁德时代竞业限制范围几乎涵盖了新能源汽车上下游企业及其关联方,赔偿金通常在100万元及以上,7级以上员工就要签署竞业协议,而本科生入职就是5级及以上,两三年后就能达到7级,研究生甚至一加入就在7级以上。

这也能在上述10个已判案例中得到佐证。根据前述10个案例的裁决书,宁德时代在竞业协议中约定,在竞业限制期内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加入与宁德时代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实体(包括关联方),也不得为其提供劳务服务、技术服务或其他服务。

此处所谓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登记经营范围、网站介绍业务范围、广告宣传覆盖范围与宁德时代存在相同或部分相同、相似的企业。另外,上述企业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其他关联方也构成竞业限制企业。

宁德时代还在协议中标注,比如明显构成竞业限制企业的包括新能源类型企业、电池行业、电动车行业、汽车行业、汽车配件行业内企业等。

如上述10名前员工的案例,虽然当时蜂巢能源并不在宁德时代的《竞业限制企业名单》中,但法院在判断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时称,约定的企业名单仅具有辅助性的参考意义,最后是否构成限制范围还应结合工商登记的营业范围和实际经营情况予以综合考量。

值得注意的是,宁德时代竞业协议中指出的业务领域还包括员工在签订协议后截至竞业限制期满中间宁德时代及其关联方所实际从事和新增的业务。

对此,一些宁德时代员工指出,这是否意味着员工在离职后还要时刻关注宁德时代的新动向,如果新公司业务和其新增业务存在相似又要离职?

而对于违约金100万元是否过高的问题,法院在判决书上表示,考虑到新能源电池行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正处于行业竞争激烈状态,技术秘密是企业根本利益所在。一旦掌握关键技术秘密的员工跳槽到竞争企业,可能导致公司重大利益受损,损害远非违约金所能弥补,所以宁德时代所约定的违约金并不畸高。

做为助理工程师的蔡某曾向法院辩解称,并非所有技术人员都能接触到商业秘密,所以他不应该在法定的竞业限制人员范围内。

而法院对此的解释是,作为宁德时代的技术人员,其在履职期间必然接触宁德时代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无论是否属于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其均应当负有保密义务。

宁德时代也曾在判决书中称,上述被起诉多名前员工均出现在蜂巢能源公司名下专利的发明人名单中。宁德时代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些前员工入职保定亿新仅仅只是一个掩护,目的是为了规避其与宁德时代签署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

律师:法律尚未有详细规范

针对上述宁德时代前员工质疑的竞业限制范围、赔偿金额、竞业限制人员范围等问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法律层面上并未对此作出具体的标准规范。

韩骁表示,“并无法律法规对竞业限制赔偿金的金额标准予以规定,司法判例中一般会根据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进行确定。如果违约金过高,劳动者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酌减。”甚至竞业补偿金在不同地区的计算标准也不相同。

对于竞业限制企业范围,韩骁则是指出,法律仅规定限制公司的种类应为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情况。对于限制公司的范围大小和数量则并无规定。

即使没有具体法律规范,不少离职员工也已在公开渠道对宁德时代“滥用”竞业协议多有抱怨,蔡文便是其中一个。

蔡文离职后半年,就被宁德时代在当地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申请,要求其赔偿100万元的竞业违约金,在此之前,其收到过宁德时代约2万元的竞业补偿金。

蔡文称其也曾尽力避免到宁德时代竞争对手公司工作,但无奈宁德时代竞业协议限制范围超乎他的想象,几乎也就意味着转行了。

“现在仲裁还没有结果。”蔡文向记者表示。当记者询问是否尝试过和解时,蔡文称和解其实是宁德时代的“套路”,“就是宁德时代让你出多少就是多少。”另一位宁德时代前员工表示,如果选择与宁德时代和解的话违约金会少一点,一般为几十万元,但是这个数是宁德时代单方面决定的,不会有商议的过程。需要说明的是,第一财经记者尝试向宁德时代方面求证这一细节,截至发稿时间并未获得回应。

不过,也有宁德时代一名9级前职员对记者表示,她也签了竞业协议,但是不用执行,“只要不是技术部门,宁德时代在员工离职时会提供一份不用执行竞业协议的文件。”

由行业竞争催生?

一位从事动力电池行业的人员向第一财经记者指出,汽车行业此前也一直有签竞业协议的习惯,但大都没有认真履行,如今随着行业竞争的激烈,人才流动的加快,以及对技术的重视,越来越多企业开始重视竞业协议,以防商业秘密泄露。

上述人员提及,其所在的公司和宁德时代沿用的几乎是同一套竞业协议,条款都与其差不多,“有了宁德时代跑在前头,以后动力电池行业在这方面只会越来越‘卷’”。

该人员也毫不避讳地向记者指出,早期,其公司也确实有很多人都是从宁德时代过来的。

事实上,近几年来,随着汽车行业被“新四化”重新赋能,强大的吸引力和行业人才的紧缺使得行业人才“内卷”现象愈加严重,高新挖人也成了行业普象。去年蔚来李斌还对媒体调侃道,“没办法,最近挖我们的人太多了,只好把一些同事的信息稍稍隐藏一下。”

除了隐藏员工信息来防止被“挖”,对竞业协议的重视也成为了不少企业用于降低人员流动的一把利器。

去年8月,长城汽车也曾被员工爆出要求技术中心员工统一签署竞业协议的消息。据悉,上述协议规定的竞业限制名单涵盖汽车产业链上下游共130家企业,包括传统主机厂、造车新势力、电池厂、零配件、以及智能网联、自动驾驶等行业。其违约金也高达80万元,若员工违约还要同时收回其持有长城汽车股权、期权期间产生的收益。

不过,上述爆料人也指出签了竞业协议后有股权激励。也有长城汽车认证员工称竞业协议只有核心员工才需要签署。

除长城汽车外,去年11月,比亚迪也有员工在公开渠道上“吐槽”,其部门近期离职员工全部启用竞业协议,包括还未转正的员工,其竞业限制对象也几乎涵盖了全汽车行业的公司。

“据我了解,只要不是损害到企业核心机密,以前汽车行业的竞业协议基本是‘废纸’一张,”汽车分析师任万付向记者指出,现在企业对这方面管控的趋严,体现了中国汽车行业对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的提升。但竞业协议在发展过程中也难免有些变了味,“滥用”竞业协议的现象也存在,这极大地限制了普通员工的职业发展。

(应受访对象要求,王伟、蔡文均为化名)

编辑/陈正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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