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行官网披露了央行行长易纲最新发言,其在国际清算银行(BIS)监管大型科技公司国际会议上的讲话中,肯定了在技术进步的推动下,中国金融科技蓬勃发展,但也谈到金融科技给中国监管当局带来的新挑战,并阐述中国对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应对,将持续弥补监管制度“短板”。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是央行针对大型科技公司金融监管的首次系统性阐述,意味着其中合规性仍然是重中之重,也是各平台业务开展的前提。其中阐述的监管思路和具体监管实践,包括金融业务必须持牌,反垄断,断开金融信息和商业信息之间的不当连接等,这些与之前的相关监管原则一致。
强化数据保护 保障消费者权益
根据披露,在大型科技公司推动下,中国移动支付快速发展,目前普及率已达86%。二维码支付方式的普遍应用使商户不需要购买受理终端等设备,大幅提高了支付时效,降低了交易成本。中国移动支付和网络支付费率均不超过0.6%,用户在利用电子支付工具收款时,还可以享受定制金融产品。
同时,金融科技不断发展也给监管当局带来新挑战。具体表现在,一是无牌或超范围从事金融业务;二是支付业务存在违规行为;三是通过垄断地位开展不正当竞争;四是威胁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五是挑战传统银行业的经营模式和竞争力。
易纲指出,大型平台公司存在过度收集、甚至滥用消费者信息的情况,不利于消费者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在强化数据保护,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将在确保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实现更精准的数据确权,更便捷的数据交易,更合理的数据使用,继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记者注意到,大型平台公司存在过度收集、甚至滥用消费者信息的情况,今年以来,工信部等关于移动APP的问题通报一直在进行。例如,今年8月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APP违规调用通信录、位置信息以及开屏弹窗骚扰用户等问题“回头看”的通报》,其中不乏包括微信、微博钱包、腾讯视频等知名APP。参照前例,此前逾期未整改的APP,工信部对其进行了下架处理。
易观分析高级金融顾问苏筱芮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此前监管对类似问题通报情况来看,伴随着监管科技的不断精进与监管水平的持续提升,这些机构的“小动作”难再有藏身之处。
“针对大型科技公司的监管,是近一年金融科技监管的主要领域之一。”于百程认为,大型科技公司金融科技业务的监管问题,核心是利用用户、数据和技术等优势,实际上开展了类金融业务,从而可能存在监管套利和金融风险问题。”
金融作为特许行业 必须持牌经营
为应对新挑战,中国持续弥补监管制度的“短板”,陆续出台了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措施。
相关举措集中体现为以下三条监管实践:一是金融作为特许行业,必须持牌经营。二是建立适当的防火墙,避免金融风险跨部门、跨行业传播。三是断开金融信息和商业信息之间的不当连接,防止“数据-网络效应-金融业务”的闭环效应产生垄断。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证券日报》表示,上述表态对于机构方而言,有三方面内容需要关注,第一是金融归金融,科技归科技,要防范以科技名义对金融交叉嵌套造成的风险;第二是金融进行分类和穿透式监管,且再次强调了金融必须持牌经营;第三强调了对金融行业信息监管的重视。
另外,易纲强调,一些大型科技公司支付业务存在违规行为。其中包括:过去中国平台公司下设的支付机构可分别与上百家商业银行连接并开立账户,带来结算最终性问题,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在支付业务方面,未来将继续强化支付领域监管。
苏筱芮指出,监管层讲话意味着未来相关政策将继续完善,金融科技将在守正创新的主线下健康、有序发展。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对《证券日报》解析称,目前断开金融信息和商业信息之间的不当连接已引起监管层重视。金融信息和商业信息的直连是交叉销售的一种,对于金融的交叉销售一直存在金融严格监管,必须建立客户信息的防火墙机制,一方面防止对于客户隐私信息的滥用,另一方面则是防止对于客户的垄断性定价。
针对金融科技公司的后续发展,王蓬博则指出,通过上述讲话可以看出,监管层对于大型金融科技公司发展及监管思路已经非常明晰。为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相关业务指明了方向的同时,也表明了监管的底线和态度,更让行业有了监管预期。从金融科技公司角度来看,合规是最大前提,另外也需在消费者的隐私保护及数据安全方面加大力度。
文/证券日报记者 李冰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