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的汽油!广宁警方破获一起非法运输、储存、销售危险物质(汽油)案
南方法治报
2021-08-12 13:00
8月6日,肇庆市广宁县公安局螺岗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运输、储存、销售危险物质(汽油)的案件。经民警规劝,违法嫌疑人林某杰主动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7月31日,广宁县公安局螺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日常巡逻,途经白马岗村时发现一辆可疑的银色面包车,该车的车厢内装有一个白色塑料罐和电子计量器,两者之间连接着油管和油枪,白色塑料罐里装有汽油,车主不知所踪。
依托“智慧新警务”,民警很快就锁定了螺岗镇螺东村委会某村的林某杰就是车主,8月6日,面对完善的证据和民警的规劝,林某杰自知无法抵赖,于是,主动到螺岗派出所投案自首。
原来,林某杰利用各大加油站的优惠期,低价购买汽油囤积,并用改装的面包车进行流动贩卖汽油,在7月31日当天,他远远看见民警正在检查其改装的面包车,便逃之夭夭,但最终还是逃不过民警的火眼金晴。
到案后,林某杰对自己非法运输、储存、销售危险物质(汽油)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林某杰因非法运输、储存、销售危险物质(汽油)被广宁警方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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